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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浮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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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惠农专项资金
索引号:
00312657-3/202112-00025
组配分类:
惠民惠农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枞阳县浮山镇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枞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申报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2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691201
枞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21 10:19
来源: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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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皖财农〔2021〕421号)、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枞阳县2020年农业支技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枞财农〔2021〕146号)执行。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范围
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内具体方式由县政府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补贴资金,以及各乡镇上报并审核确认的补贴面积,进行测算并报县政府同意确定。
(四)申报流程
1、各乡镇、村居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2、根据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向所在村申报填表,各村对申报面积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将本村申报信息公示。
3、各乡镇收集汇总本乡镇各村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数据等信息进行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将本乡镇申报信息公示。
4、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全县各乡镇申报材料,必要时对补贴面积进行抽查核实。
5、县财政局根据补贴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卡发放到户。
6、2021年6月12日前完成数据上报,6月30日前补贴资发放到位。
三、监督渠道
在补贴申报期间,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安排专人接受相关咨询和举报。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办公地在枞阳镇连城东路18号。
咨询和举报电话:0562—575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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