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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59-X/202102-00016 组配分类: 垃圾治理
发布机构: 枞阳县钱桥镇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做好汛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0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631402
关于做好汛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6 10:4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当前正值汛期,瞬间强降雨导致的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增加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作业难度,同时带来诸多安全隐患。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汛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建村函〔2020〕691号)要求,请务必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安全作业意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汛期农村环卫作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二是在遇强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引导环卫工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环卫作业;三是加强一线环卫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做好安全保障,同时要与当地政府保持紧密联系,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与配合。

二、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被水围困、交通不便且有人居住、保洁人员不便进入作业的村庄,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合理确定固定的生活垃圾投放点,避免水淹和避开水源地;对一时难以清运的生活垃圾,要明确专人负责常态化消毒,待具备车辆进村收运条件时,及时将积存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宣传引导和监督住户规范投放生活垃圾,杜绝乱扔乱倒乱堆、就地焚烧等现象;集中安置点,要做到垃圾桶等收集设施配备到位、收运及时、常态化消毒。

三、加强信息共享工作

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准确掌握雨情、汛情、涝情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应对措施。发生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善后工作。汛期结束后,对于汛期应急建设的相关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技术档案资料应及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