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0年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为做好凤仪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求,制订本预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枞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枞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预案(试行)》《枞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通过梳理总结,提出了编制凤仪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任务,草拟了方案,并通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提出了修改建议,最终形成了定稿。
三、工作目标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统一领导、依法防控”的原则,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联防联控和属地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组织制定宣传方案,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阻群众取消或推迟赴疫区非必要的旅行,劝阻疫区群众取消或推迟赴非疫区的旅行。劝止所有乡内的聚会聚餐活动。
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实行网格化管理,科干包村,一般干部分片,落实包保责任制;实施乡内汽、客渡船禁航(汽、客渡船全员在岗,服从指挥部应急调度)、交通检疫、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向上级政府请示。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凤仪乡将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有关防控工作信息,并指定专人专报,按要求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乡应急指挥部负责人。
解读负责人:县审计局局长方小珊
咨询科室: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
联系方式:0562-3228362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