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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12656-5/202111-00001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义津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镇长解读】义津镇镇长吴凡同志解读《义津镇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0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600041
【镇长解读】义津镇镇长吴凡同志解读《义津镇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01 10:37 来源:义津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问:1、制定背景

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问:2、起草过程

答: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的相关部署,继续在全镇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为在我镇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我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问:3、工作目标

答: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势特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持续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问:4、主要内容

答:

宣传(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等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五)“六稳”“六保”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六)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七)国家及省、市、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相关决议等;

(八)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监察、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

(九)《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等有关地方性法规、文件;

(十)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问:5、创新举措

答:(一)提高认识,认真实施。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江淮普法行”特色品牌活动作为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重要载体,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注重部门协作配合,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聚焦“六稳”“六保”工作中突出法律问题,重点围绕基本民生、市场经济、基层发展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关键,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尤其是民法典教育纳入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中。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拓展宣传渠道,巩固和提升线上普法工作成果,利用好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运用好融媒体技术,开展移动式、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要注重宣传效果,力戒形式主义,结合各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众式、差异化普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普法工作的满意度,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让法律法规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要紧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推进《枞阳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要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运用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形成普法大格局。要把重点学习宣传活动列入“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的重要内容以及普法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大指导与督查力度。要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调研与“三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宣传与督查活动三位一体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地落实。

问:6、下一步工作考虑

答:镇人大、宣传办以及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工协作,在全镇范围内分别组织开展“三行”即“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活动。“三行”活动方案分别制定,连同本方案一并印发。


解读负责人:义津镇镇长吴凡

咨询科室:义津镇党政办

联系方式:0562-36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