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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57-3/202106-00001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枞阳县浮山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镇长解读】浮山镇镇长唐国营同志解读《关于印发浮山镇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5-2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691201
【镇长解读】浮山镇镇长唐国营同志解读《关于印发浮山镇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9 17:13 来源:浮山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问:1、制定背景

答:根据《关于印发枞阳县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政办秘﹝2019﹞35号)文件精神。
问:2、起草过程
答:为切实做好我镇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枞政办秘﹝2019﹞35号文件精神,制订实施方案
问:3、工作目标
答: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管控措施,全面实行“全镇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达到“零火点”目标。
问:4、主要内容
答:(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初)。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议,制定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各村要召开动员会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落实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并结合实际情况,相应制定实施方案。
(二)重点禁烧管控阶段(5月上旬至7月下旬,9月下旬至12月下旬)。各村及镇禁烧办、执法中队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落实管控措施和督管责任,全面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三)总结考核阶段(次年元月上旬)。镇禁烧办将结合各级督查、巡查情况,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
问:5、创新举措
答:(一)强化禁烧管控
1.加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村为主、片管组、组管户、户联防”的禁烧工作网络,强化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在重点禁烧管控期间实行全天候驻守、值班、巡查和管控。
2.突出规模经营户管控。各村要与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
  (二)强化督查巡查
各村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禁烧管理工作。要在禁烧期间成立巡查宣传组,实行不间断执法巡查和宣传,确保无盲区。充分发挥执法中队作用,落实巡查人员,全天候、全辖区开展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设立举报电话(0562-269120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举报受理制度。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
  (三)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要制定应急预案,组建村级应急小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问:6、下一步工作考虑
答:(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各村主要负责人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实行镇科干包村、村干包组、包地块包保制度,建立健全镇巡查制度,村为主、片管组、户联防的秸秆禁烧责任体系。
(二)加大舆论宣传
各村要在公路主干道、公共场所等醒目区域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和禁烧通告、发放一封信(发放到户)等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因地制宜,丰富宣传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的相关要求。镇宣传办负责统筹做好禁烧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利用全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全面禁烧、全年禁烧、长效禁烧”理念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严格焚烧查处
实行“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严厉处罚焚烧当事人并追究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相关职能部门对秸秆焚烧行为要进行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露天焚烧秸秆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保证金制度
各驻村科干、各村党组织书记、各村负责行政工作的负责人每人向镇财政缴纳1000元工作保证金,一般驻村干部、其他村“两委”干部、分片干部向镇财政缴纳500元工作保证金(不缴纳保证金个人,不享受奖励但不影响处罚),发现火点并造成影响的扣驻村科干、一般驻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负责行政工作的负责人、包片村干保证金200元(扣完为止)。没有联系村的镇机关干部不享受奖惩,此项工作由镇财政所和镇禁烧办负责实施。
(五)落实经费保障
奖补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由镇财政所会同三资办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对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按照村计税面积每亩10元、8元、6元、5元拨付禁烧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和必备器材购置、租车、生活补助、督查和巡查执法及应急处置、收储、转运雇用人力、机械等。
(六)加大巡查监管
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在禁烧期间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管控,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各村要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配备必要灭火器材,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行为。禁烧重点时段,镇禁烧巡查组实行全天候督查,并落实火点立即通报制度。
(七)严格考核奖惩
镇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强化问责力度。对禁烧不力的,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村级主要负责人、扣减年终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等措施。镇年终对各村全年禁烧工作成效进行考评(具体见考评办法)。

解读负责人:浮山镇镇长唐国营
      咨询科室:浮山镇环保办
      联系方式:0562-269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