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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枞阳镇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枞阳镇回应关切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67
枞阳镇回应关切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23 11:09 来源:枞阳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枞阳镇政务公开办公室成立回应社会关切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村居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负责对需要回应的社会关切主题进行确定,及对回应意见进行审定等工作。

第三条 社会关切点由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搜集整理。回应意见由工作部门、村居会同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起草。
第四条  镇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各工作部门、村居要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
第五条 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事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第六条  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部门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七条  进一步加强回应社会关切的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要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第八条  建立解读机制,完善解读内容。
第九条  回应公众关切要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要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第十条  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及时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个人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