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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1810-00474 组配分类: 行政规划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枞阳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0-1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828
枞阳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8-10-15 15:36 来源: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十三五时期,我县将处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阶段,预期发展速度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资源环境要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环境保护面临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应对新常态,科学编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对于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建设美好枞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意义重大。

    一、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县生态文明制度的建立和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以及大气、水、土壤行动计划的落实,环境保护对政府经济决策、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约束与激励作用将日益显现,环保政策与其他领域政策的协调性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提升,环境保护多元共治的局面将加速形成。同时,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

1.环保基础设施薄弱

污水处理方面,城镇雨污分流比例低,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管网欠账多,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负荷率较低。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新建开发区域基本没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垃圾收集站与中转站建设不规范,基本无防渗处理,对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危害;危险废物处置方面,方式单一,集中安全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电子电器废物收集无序和作坊式拆解处理仍占很大比例。

2.农村环境问题相当突出

我县农村居民饮用水环境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农村地区最主要污染物为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而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处理率十分低。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给大气、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带来较大污染。分散在农村地区的工业企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管理粗放,极易引发农村局部环境污染问题。农用化学品的不合理使用,使土壤和水体污染日益突出。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农业污染源已成为影响区域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3.县域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

十二五期间,我县整体大气环境质量较好,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仍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部分天数PM10浓度超标严重,细颗粒物(PM2.5)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城市建设扬尘、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排放、秸秆焚烧等加重了局部区域大气污染。我县所有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均达到相关水质标准,但县域内仍存在不达标的小河流或“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整体较好,但现状有待进一步调查摸清,局部矿山开采周边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可能较为严重,对农产品安全构成威胁。未来五年,我县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较为艰巨。

4.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相对薄弱

与新时期日益繁重的环境保护任务和要求相比,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尚未形成统一监管、各司其职的管理体系。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化、宣教等基础能力建设普遍较弱,难以适应环保事业发展的整体需求,环保机构不健全,环保队伍的数量和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5.环境风险防范难度加大

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主要布局在江河水域附近、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长期形成的布局性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环境风险,已取代个体污染,成为威胁区域环境安全的主要隐患。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往往造成流域性、区域性污染。同时,危险废物和化学品、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型环境风险不断出现,防范的压力持续增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6.绿色生活践行不足

我县群众尚未形成良好的绿色生活理念与生活习惯,不能将个人的生活很好地与环保结合起来,对节约资源,反对浪费,保护环境的认识不足。不少生活小区和人口聚集地仍是脏乱差,不少居民仍有随手丢垃圾的习惯,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有增无减,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务关于环境保护的总体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协同,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依法监管与目标考核并重,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信息化水平,确保到2020年,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

    (二)基本原则

尊重自然、保护优先。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

依法治污、法治管理。以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为龙头,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强化政府、企业的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要求,理顺体制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建立源头保护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绩效评价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信息公开、社会共治。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

2.指标体系

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综合反映水、大气和土壤环境质量、总量减排和生态保护的综合指标体系(详见表1)。


枞阳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14年全县现状值

2020年全县目标值

备注

环境质量

水环境

1

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的比例(

100

100

2

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

/

95

省目标值91.9

大气环境

3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

/

48

土壤

4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5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化学需氧量

氨氮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生态环境

6

湿地保有量(万亩)

57

58

不减少

7

森林覆盖率(%

28.7

30

全省平均值29,目标值>30



    三、主要任务

根据目前枞阳县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环境承载力以及“十三五”期间面临的主要环境形势,规划提出实施减排工作落实总量控制、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水环境治理、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以及县级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以期解决目前以及“十三五”期间的环境问题,同时提高枞阳县生态环境承载力,实现枞阳县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枞阳县环保工作必须加快实现三个转变:目标导向从以管控污染物总量为主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转变;工作重点从主要控制污染物增量向优先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协同转变;管理方式与途径从过去的以行政审批为主向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转变。

(一)落实总量控制,实现减排目标

严格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力推动污染物减排,科学确定环境质量目标和区域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关联关系,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制定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总量控制方案,实施基于环境质量目标导向的总量控制。按照总量控制要求,兼顾行业公平、技术经济可行,统筹确定各企事业单位的总量控制指标。“十三五”初期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通过排污许可衔接排放标准与地方质量改善要求。同时,加强排污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方案设计、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监管等全过程管理。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政策,提高环境准入条件,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发展规划要求的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促进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对于高污染、高能耗的产品实行关、停、并、转、迁。坚持“三化”原则,发展低碳经济,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并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产品的生态设计,推动工业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对超标或超总量控制指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深入实施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十三五”期间,重点开展化工、水泥等行业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减少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推进非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烟(粉)尘治理工作;实施开展水泥、化工等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工作。加强对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的监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限期进行整改。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的监管。有效控制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现有存量污染源通过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或提标改造削减排放量。新、改、扩建项目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替代削减方案。推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建立新上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减排“双挂钩”机制。

继续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水污染削减,加强集中供热,淘汰10吨以下工业燃煤小锅炉,大吨位燃煤锅炉必须采取脱硫减排措施。

积极推动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并推广示范工程,通过工程示范带动污染物减排。加强污染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提高减排监督管理效率;组织开展污染减排核查工作,加强预警督查,公开曝光违法违规问题。

“十三五”时期,枞阳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强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以污染减排为手段,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腾出环境空间;以严格监管执法为重点,注重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体系,强化环境质量监测、评估、监督和考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确保环境优良地区环境质量不退化、不降级,环境污染严重的区域或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见到实效。到2020年,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以上,村庄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治理。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废水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进程。

    (二)加强工业防治,完善园区格局

1)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

积极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研究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和生产力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对产能过剩行业和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实行新上项目产能减量置换。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作为推动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的重要手段。要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绿色”内涵,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助推经济转型的综合作用,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利用承接产业转移的契机,加快“三产”结构比例调整,坚持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的发展模式,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确定不同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功能定位,促进区域产业合理布局。按照低能耗、低污染、高技术等指标,以技术链接、设备投入、产业布局调整和企业生态重组等,形成产品独占性、结构性、低成本、高回报等优势,带动结构调整、集群建设与合理发展。大力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厂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水平,加强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加强对重点行业废弃物排放的监管,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大力发展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产品的再制造。

2)提高环保门槛,严格执行项目评审

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规划环评编制和审查程序,大力推进各类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规划环评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同时要求将规划环评结论作为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应当开展环评而未开展环评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其环评文件不得受理和审批。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把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作为产业承接和布局的重要依据,为示范区引进技术先进、清洁生产水平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优先安排项目环评;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能耗高、污染大的落后产能项目在环评审批中严格把关,坚决予以否决。

为防止产业转移过程中放松环保要求,应严格重污染行业的环评审批,特别是考虑开发区域的长远发展,提高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强化项目清洁生产和污染控制,优化环境资源配置,防止一些重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进入。

3)强化工业污染排放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积极强化对工业污染物的排放监督和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工业污染物的有效处理和处置,规范废气、废水的排污口设置,确保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同时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严格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予以限产、限排,愈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

加强工业企业除尘设施的监管力度,确保烟(粉)尘达标排放。将烟(粉)尘排放纳入总量控制要求中,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前置条件。

“十三五”期间,重点强化对危险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和排放企业的监管。督促危险废弃物排放企业建立日监测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各环节的管理,严防对土壤和饮用水源造成污染,明确要求使用和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采取有效预防和应急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得到安全处理。

力争到2020年,全县工业污染源排污口规整率达到95%以上,放射性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并逐步完善应急指挥系统,构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体系。

4)优化园区布局,加快工业园区建设

依据区域特征科学规划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乡镇工业聚集区的空间布局,有效整合和利用地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提高污染治理水平。明确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目标,选准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推动关联产业和要素聚集,积极引导企业向各组团集聚,实现园区内部的循环经济发展。

5)完善相关机制,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环保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环保产业,有利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有利于枞阳县经济的发展和环境质量的提高。为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十三五”期间枞阳县应积极完善相关机制,主要体现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建立环保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骨干环保企业,最后积极发展环境监测、咨询、工程等环保服务业,组织更多的社会中介机构为环境管理和节能减排服务,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资质管理,努力形成门类更全、更富活力的环保产业体系。

 

(三)开展城镇整治,改善城镇环境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实现乡镇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确保城镇生活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加强对城镇区餐饮等服务业废水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餐饮业、沐浴服务业、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清洗服务业、五金修配、加工等服务业废水的排放监管,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含乳化液等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擅自排放、倾倒或者交由非专业处置单位和个人收集、处理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积极推进城镇区域内水系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水系水质,提高城镇水环境质量。重点湖库汇水区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大力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非正规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2)加大重点城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优化区域布局,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完善城镇大气环境功能区,设立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取缔城镇区违规冒烟锅炉(指规模在1吨以下或无锅炉登记使用证等)。重点加强建成区域范围工业和生活锅炉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燃气、燃油、电等清洁能源和低硫份低灰份优质煤,逐步淘汰10吨以下工业燃煤小锅炉。

理顺餐饮业审批程序,强化新建餐饮项目建设监管,并对饮食服务行业的油烟污染实行限期治理,在饮食服务业大力推广环保型油烟净化装置,改善城镇空气质量。同时,强化对现有服务业单位的监管,对未采取相关环保措施或大气污染物未达标排放的,由环境保护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限期治理等处罚。

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加强政策引导,落实环保电价,加强发电机组绿色调度;全面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十三五”期间,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逐年增加,而城市重污染天气天数逐年降低。

3)以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为总体目标,借助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有利时机,以示范项目为重点,优先进行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积极开展有机垃圾堆肥处理,减少生活垃圾的同时增加其可利用性。加快建立并完善全县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以满足枞阳县生活垃圾处理需要。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监督管理,严格禁止以医疗垃圾为主的危险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基本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覆盖到乡镇卫生院。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了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意义,在全县树立垃圾分类、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观念。力争到2020年,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5%,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治理。

4)采取综合措施,规范建筑施工行为,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工地现场周边应适当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现场的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并采取措施防止车辆将泥浆带出现场;严禁在建筑物内高空抛掷建筑垃圾,严禁在现场焚烧废弃物。同时,强化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加强机动车的尾气检测、维修保养和淘汰更新工作。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改善县域水质

国家已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县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务必早准备、早谋划,统筹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湖泊水体保护,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河流及县域界河的水污染管控,从源头防、过程管、事后督、后果惩等多环节提出污染防控的措施和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在“好水”、“差水”两头彰显治污成效,并全面带动其他水体水质改善进程。

 (1)持续开展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

持续有效开展县域内各水体的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枞阳县水环境功能区划》中尚无法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需要和群众投诉集中的水体,重点关注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对水体的特殊需要,确保跨界断面以及重点监测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全面改善各类水体水环境质量。综合整治主要采取截污、治污、底泥疏浚、岸堤整治、绿化工程、两岸违章建筑拆除、设置湿地净化区、人工增氧等措施,修复水体生态功能,改善县域水环境质量。对于现状水质好于Ⅲ类的江河湖泊,以维护水质现状为目标,突出水生态系统完整性的保护要求;加强重污染河流治理,确保完成“一河一策”治理任务,以不达标水源地、城市黑臭河段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体为行动对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水环境改善效果。做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到“十三五”末,对于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到“十三五”末,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下。

严格地下水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和一般保护区。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储存等场地要严格进行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

2)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严格依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配套污水管网以及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重点推进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各乡镇在2020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营,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此外,依托美好乡村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到2020年底前,县域所有中心村配套建设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重点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城区尝试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底前,确保县城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乡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此外,积极完善日处理规模达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深度脱水以及最终的处理处置工程,确保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

3)水源地保护建设

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审批工作,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水源地保护要求,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对威胁饮用水源的重点污染源坚决予以搬迁或关闭,彻底消除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的一切排污口;重点推进乡镇及农村水源地保护的规范化,完善各级别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标准化。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恢复和规范化建设。

继续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杜绝违法排污行为;清理水源保护区内的码头、沙场等违章建筑;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清理县域禁养区的畜禽养殖业,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整治工程。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体系建设以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积极拓宽监测覆盖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需开展例行监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纳入例行监测,确保县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的全方位掌握,完善水源地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系统,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到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

4)城市面源污染控制与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建设

借鉴国外城市面源污染管理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市区降雨径流污染控制等城市面源管理措施的研究和试验工作,到2020年底前,建立1-2处降雨径流最佳管理措施示范工程。

借助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力争到2017年,所有乡镇认真实施乡镇环境规划,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建设,减少固体废弃物对水体水质的污染。

(五)加强农村生态保护,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1)积极推广生态农业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以调整农业结构、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生态农业建设为目标,在县域农业发展和自然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水稻等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休闲农业建设。积极调整化肥使用结构,重视“测土配方”中的配方实施率,重点推广使用有机肥、专用复合肥和控缓释肥,以提高肥料的利用率。以开展农产品无公害绿色基地和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为契机,在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积极引导农民开展无公害、有机产品生产管理与技术培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争到2020年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及绿色产品比重达到60%以上。

控制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积极防治农药、化肥和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对农药、化肥和农膜使用的环境安全管理。进一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组织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指导化肥、农药的科学使用。

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清理工作,严格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区划管理,强化“以地定畜、种养结合”,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支持畜禽-沼液(渣)-鱼(林、茶)等生态养殖模式。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力争到2020年,8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废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置系统建设

继续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在全县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督查和评估。编制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加强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及时补充和完善入库项目。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整合“扎堆”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连片整治的规模与示范效应。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村庄为治理重点,整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清运设施建设,重点完善农村环卫保洁制度和垃圾收集运输机制,“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一体化清运模式全面建成,确保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覆盖率达到95%。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的农村地区,大力推进排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力度。对于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且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推广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的经验和措施,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确保到2020年底,县域所有中心村配套建设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积极强化农村饮水安全以及土壤污染治理

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依法取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防止水源污染事故的发生,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至2020年,努力实现村村通自来水。

推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状况,制定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强化工业污染场地风险管理,确保居民居住区土壤环境及相关食品安全。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对代表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划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建立重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有效管控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建立建设用地流转强制调查评估机制,开展重点行业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污染状况排查,建立全县潜在污染场地档案,实施分类监管,根据区域经济技术和环境条件,逐步开展污染场地的环境治理与修复。

4)继续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作为我县和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和抓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机制和推进机制,探索符合我省发展实际、特色鲜明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各乡镇政府要围绕生态创建标准大力开展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配备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广大农村地区的环境建设与管理水平。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逐步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社会氛围,鼓励全民参与创建,通过生态创建,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有效改善,共同营造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力争到2017年,60%的乡镇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标准要求。

5)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建立完善生态管治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推进分类分区管控。对于承担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区域,坚持生态优先,加强生态建设,稳定和扩大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空间,调整区域发展方式和开发强度;在以提供粮食为主的区域,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水、土壤环境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在城市、城市群等人群高度密集区域,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优化城镇建设空间布局的依据,加强生态安全格局与城镇化发展格局的衔接。同时,以落实城市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确定城市发展定位、空间分区、环境保护重点。开展城市最小生态安全距离试点,减少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预留环境污染净化空间,缓解环境污染的相互影响。

以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建设为抓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本底调查与评估,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管理制度以及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启动区域性综合性外来入侵物种科学普查,完善生物物种资源管理制度,建立重要入侵物种的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力争使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应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使得自然保护区功能稳定,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90%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保护。

(六)强化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1)加强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将本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制定并落实监管方案。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充分调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积极性,推动承担基础性环境监管职责,进一步充实环境监管网格。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根据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和工作需要,足额配备我县环境监察人员,乡镇(街道)及工业集聚区也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大力提高环境监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成立独立的枞阳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提升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的软硬件水平。加强基层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环保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职责,人员到位并保持相对稳定。此外,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环境管理和服务体系,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2)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根据《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和《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车辆配置、现场取证设备配置、应急装备配置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推进环境信访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规范信访处理程序。开展环境安全调查,建立企业环境安全数据库,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降低环境风险。

3)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积极组织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参与环保系统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更新和补充环保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执法及监测能力和水平。同时,参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优先确保监测用房需要,同时积极购置仪器装备,完善大气、水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健全污染控制网络。重点提升环境监测站的常规和应急监测能力,继续巩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监测方案,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定期全项目监测。持续对各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技术升级和监测能力补充建设,确保配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和PM2.5、能见度和气象五要素的监测能力。

4)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环境信息管理集成系统,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饮用水水源地地理信息系统,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完善在线监控网络。初步构建环境监测综合分析平台,有效整合大气、水、噪声和污染源的自动监测数据资源并实现监测数据的远程质量控制,最终形成集合各环境要素的综合分析平台,为环保决策提供全面综合分析结论。加强信息的对外发布,维护公众的知情权,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实现信息公开化。

5)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根据《全国环保系统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方案》,加强环境宣教队伍建设,配备专职的环境宣传教育机构及人员,保证环境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法,加大环境宣传力度。逐步建立以教育部门为主导,环保部门、宣传部门积极配合的学校环境教育体制。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同时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

6)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体系,统筹考虑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的主体、对象、过程以及区域等要素,建立政府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制度、公众风险知情与自我防范制度等。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更新环境风险源数据库。

加强辐射、重金属、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加强工业、医学核技术应用项目、广电通讯、输变电等电磁辐射项目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管理;完善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推动涉重企业进行技术更新,鼓励开展深度处理;强化对现有化工园区、化学品码头等重大风险源的排查,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制定有毒有害化学品淘汰清单,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处置能力建设。

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加强重要水体、水源地、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等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和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定期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



四、重点工程

实施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是保障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实现的工程措施。十三五期间,根据国家与地方环境保护投资政策,并结合我县实际,规划实施一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1)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县域江河湖库水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项目等。

2)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县域大气污染源控制工程项目等。

3)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县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矿山污染修复,农田土壤污染治理等。

4)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退耕还林、林业产业基地、农村沼气工程、水源地保护、河道整治、小流域综合治理等。

5)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程,主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等工业污染防治项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项目等。

6)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供热等。

7)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环境监测中心的建设、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以及监测、监察设备、应急装备的配备。

 


2 枞阳县环境保护“十三五”重点工程项目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投资

单位

责任

(管理)

单位

实施年限

经费概算(千万元)

1

“引江济淮”工程枞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沿线城镇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解决沿线生产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废水等处理问题,加强区域水生态保护等

国家

财政

县政府

2016-

2020

90

2

县域长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主要为县域长江水体污染治理、沿江生态修复、生态湿地建设

政府

财政

县政府

2015-

2020

5

3

陈瑶湖水环境综合治理

主要以陈瑶湖河道清淤、截污以及白荡湖湿地保护等

政府

财政

县政府

2015-

2020

1.5

4

白荡湖水环境综合治理

主要以白荡湖河道清淤、截污以及白荡湖湿地保护等

政府

财政

县政府

2015-

2020

2.1

5

县城区河湖连通工程

启动连通县城区的连城湖、羹脍赛湖、望龙湖、莲花湖工程,改善县城区水生态环境

政府

财政

县政府

2017-

2022

55

6

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县污水处理厂扩建至日处理污水40000

政府

财政

县政府

2018-

2020

2.3

7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主要对罗昌河、横埠河等中小河流进行防洪、污染等综合治理

政府

财政

县政府

2015-

2020

3.4

8

防洪工程建设

提高长河城区段防洪标准,结合莲花湖、月儿湖、汪家沟、羹脍赛湖、下枞阳长河沿岸绿化建设,设截洪沟,整修河湖岸线,加固堤防,尽快排除现有排洪渠被侵占地段的障碍物,使之达到过水能力的要求

政府

财政

县政府

2015-

2020

12

9

枞阳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城市建成区边缘设置三座垃圾中转站,在核心城区2处、西城组团1处、黄羹组团1处、

政府

财政

县政府、市容管理局

2015-

2017

0.9

10

农村地区环境连片综合治理工程

对问题突出村镇开展区域环境连片整治

政府

财政

县环保局

2015-

2018

10

11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各养殖企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粪便综合利用

企业自筹、政府扶持

县政府、县环保局

2015-

2017

3.1

12

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

对白荡湖、菜子湖等饮用水水源实施监控监测工程,确保水质量安全

政府

财政、企业自筹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

2015-

2017

0.8

13

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县域各主要乡镇或人口聚集区,建设相应规模污水处理厂

政府

财政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

2015-

2019

8.0

14

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通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农业监管等,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时回收农膜、秸秆、推广沼气使用,禁止焚烧秸秆

政府

财政

县环保局

2015-

2017

2.0

15

菜子湖生态湿地保护

加强菜子湖生态湿地保护,建设菜子湖生态湿地公园

政府

财政

县环保局

2015-

2018

3.5

16

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工程

对矿区周边重污染农田土壤开展土壤综合治理

政府

财政

县政府、县环保局

2015-

2020

5.0

17

退耕还林建设项目

涉及17个乡镇,135个行政村,完成退耕还林项目0.5万亩

政府

财政

县农委、县林业局

2015-2017

1.5

18

浮山国家地质公园生态建设

主要生物多样性保持、林木培育、景点道路、街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

财政

县林业局、县旅游局

2015-2018

1.0

19

麒麟镇苗木花卉基地建设

以苗木花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培肥地力为主

企业自筹、政府扶持

县农委、林业局

2015-2017

12

20

生态公益林建设

实施国家级生态公益林15万亩

政府

财政

县林业局

2015-2020

2.5

21

主要河流湖泊防护林建设项目

主要分布在枞阳县沿江地区和湖泊周边,育林21万亩,低效林改造5万亩,人工造林2万亩。

政府

财政

县林业局

2015-2020

5

22

枞阳县城镇绿化工程

公园和景区建设、道路绿化网、文化广场、园林化居住区,进一步提高人均绿地面积

政府

财政

县住建局

2015-2017

11

23

生态网络建设工程

沿铁路、公路、城镇内河及主要交通干道建设绿色长廊和防护林带

政府

财政

县林业局、交通局

2015-2018

3

24

景观生态建设工程

主要城区开放式公园及广场、标志性建筑

政府

财政

县住建局、规划局

2015-2020

6

25

绿色社区工程

采用环保建材、涂料,设置垃圾分类,配置生活污水处理在利用系统,小区绿化覆盖面积达30%

政府

财政

县住建局

2015-2018

2

26

美好乡村建设工程

主要以50个中心村为整治示范点建设,含危房重建、旧房改造,道路、饮水、卫生厕所等设施建设

政府

财政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5-2020

50

27

环境信息中心建设

主要包括网络信息自动化、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等功能建设

自筹、政府补助

枞阳县环保局

2015-

2017

0.5

28

生态县建设宣传中心

为生态县建设宣传配备相关场所、仪器、设备

自筹、政府补助

枞阳县环保局

2015-

2017

0.4

29

建设应急监控指挥中心

污染投诉举报系统、应急指挥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业务管理系统

自筹、政府补助

枞阳县环保局

2015-

2017

1.2

30

环境监测与监察能力建设

完善环境监测与监察标准化建设所需设备,开展培训等

自筹、政府补助

枞阳县环保局

2015-

2017

1.7

31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枞阳县城建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站

自筹、政府补助

枞阳县环保局

2015-

2017

0.7

32

生态文明宣传工程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

政府财政

县文广新局

2015-2020

0.6

合计

303.7


五、保障措施

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环境保护制度和政策措施,推动环境保护法治化、环境管理制度化、环境治理市场化、环境投入多元化和环境监督公开化,形成新常态下我县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一)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建设

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强化企业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加强环保、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环境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环境公益诉讼。

(二)深化环境管理制度创新

改革环境保护体制,落实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环境管理新机制,增强环境执法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以县域环境质量等级不降低、生态服务功能不下降为原则,出台关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管理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形成权责明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体制。落实环境督察制度,优化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权重,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的监督机制。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十三五初期按照省市要求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通过排污许可衔接总量控制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所有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必须在排放行为发生前申请排污许可,实行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进县域污染物总量控制。

(三)推动环境治理市场化

加快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出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招标、收费标准、治理效果评价等内容。在区域环境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业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等领域推进第三方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转变。加大对环保产业的金融、财税等政策扶持,积极培育能够提供咨询、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一条龙服务的环保企业集团,推动环保企业上市融资,壮大环保市场,为第三方治理奠定基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建立企业信用评级和黑名单制度,规范第三方治理市场。

(四)健全多元化环境投入体系

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推动和引导投资向环境友好的方向转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环境保护投入比重,完善资金使用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生态环保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积极促进绿色信贷发展,探索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与信贷联动机制。

(五)促进环境信息公开透明

推动建立环境保护多元共治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让社会各方力量有序、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充分公开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企业污染物排放、环保执法监管等重要信息,主动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确保民众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利用网络平台,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强化公众环境监督权。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和听证制度,保障民众参与权。健全环境违法举报制度,畅通环境信访等维权渠道,努力形成环境情况社会知悉、环境保护广泛参与、环境问题共同解决、环境服务全民共享的良好局面。

枞阳县政府要把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在2018年年底和2020年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同级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