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完善规划,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确保横埠镇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二)管网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租赁附近城镇民房,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往相关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横埠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施工生活污水进入横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废水修建简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路面洒水抑尘;运营期横埠镇污水处理厂在一期氧化沟工艺的基础上,增设调节事故池、水解酸化池(未来预留)、深度处理系统和浓缩机、板框脱水机等附属设施,并将现有的紫外线消毒工艺改为次氯酸钠消毒,尾水排放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执行。 (三)管网、提升泵站和横埠镇提标改造工程在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横埠污水处理厂对各产臭单元进行加盖密封,产生的臭气经现有的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横埠污水处理厂设置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泥浆、废包装材料和废管材等废弃物要做定期清理;项目施工期的开挖弃土和取土规范处置,尽可能土石方平衡,多余统一运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地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横埠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格栅拦截栅渣定期交由枞阳县垃圾填埋厂处置,污泥处置延续提标改造前处置方式,由第三方资源利用公司规范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