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1.健全审计整改机制。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五项制度,切实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审计整改效率效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的重要作用。
2.认真落实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乡镇和部门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按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向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整改落实清单和佐证材料。
3.实行审计整改对账销号制度。我局在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时,列出审计发现问题的清单,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和动态管理。被审计单位在报送整改结果时,一并报送整改结果清单。我局在检查审计整改时,将两个清单对接,实行对账销号。对不具备销号条件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说明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明确整改计划,加大整改力度。
4.常态化开展跟踪督促检查。对需整改的问题,我局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抓好跟踪督促检查,并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后续年度审计项目重要审计内容。我局对2017年以来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审计整改标准。局党组书记带领审计组深入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未整改到位问题,现场指导审计整改。
5、加强协调配合。2017年,与县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出台《枞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视情况进行会商,协商一致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021年,与县委巡察办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列为巡察监督内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体看,近年来的审计整改质量逐步提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进展较为顺利。有关乡镇和部门制定修订了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屡审屡犯现象初步得到遏制,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2017年以来,自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超过3个月以上的审计项目共计80个,审计查出问题834个,已整改到位问题806个,整改率96.64%。
二、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17个审计项目28个问题未整改到位:财政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21个、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3个、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保护方面的问题4个。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有些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大、涉及人员多,需要制定审慎稳妥的处置方案有序推进解决。
(二)有些建设项目问题因与施工单位协调不畅,需要统筹考虑稳步推进整改。
(三)有些问题受土地规划等因素影响,需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共同推进解决。
(四)有的问题整改受有关因素制约或整改前提已不存在,需堵塞漏洞加强监管。
(五)有的问题成因复杂,需统筹考虑解决。
(六)有的问题属被审计单位整改意识不强,需提高认识抓好整改。
三、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部分被审计单位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我局将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各项要求,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推动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对未整改到位问题我局有以下三点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要系统梳理未整改到位问题,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近期和远期整改目标,确保每个整改事项有安排、有举措。要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强化责任担当,尽快拿出真招实招,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屡审屡犯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按规定程序书面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研究处理。
(二)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系统本行业的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督促指导,牵头研究解决审计查出的行业共性问题的整改工作。如往来款清理不到位问题,建议由县财政局牵头制定清理方案,明确清理要求。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要认真核查,逐笔逐项分析,尤其是对账龄长、余额大的项目要具体分析,对有争议的债权、债务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明确债权关系。在核准数字、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取得证据的基础上,做到该收回的收回、该列支的列支、该核销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并进行账务调整;对长期挂账,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死账,依照国家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清产核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把落实审计整改作为审计成果运用的首要任务,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乡镇、部门和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审计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对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办考核,对反复督办仍整改不力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目前审计工作已纳入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建议同步纳入县直部门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咨询部门:县审计局综合法规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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