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所:
当前,我县即将进入汛期,强对流天气频发,成灾风险提高。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暨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防灾形势
各基层所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特殊重要性,确保实现“零伤亡”的总体目标,宁可“十防九空”,也不可“一失万无”,做到“不添乱、不添堵”。要牢记保护群众生命安全是地灾防治的首要任务,防患于未然是根本准则,常抓不懈是根本要求,做实做细各项防灾措施。
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各基层所要在2022年汛前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对重点防范区、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村切坡建房点等重点部位进一步排查,对新排查出的或未处置的隐患点,及时纳入地质灾害群防体系,做到“一点一案”。
三、强化巡查和值班值守
各基层所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及时发放“两卡一表”。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灾情速报制度,强化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
四、落实群测群防责任
各基层所要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体系,真正压实防范责任。对新加入的群测群防员要加强防灾知识宣传,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督促各监测员加强隐患点动态监测,第一时间捕捉临灾前兆信息;检查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应急避险场所设置、撤离路线、抢险救助人员安排等相关情况,严格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五、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
各基层所要按照“万无一失、一失万无”“宁愿听骂声,不愿听哭声”的要求,一旦发现临灾前兆或遇极端强降雨,要立即报告属地乡镇政府,果断决策,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到能转快转,应转尽转,坚决杜绝避险人员擅自回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妥善安置转移群众,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六、加强治理工程项目监管
各基层所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在建、完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在主汛期发挥作用。加强治理工程的巡查,督促做好安全度汛和临灾避险工作,如发现异常或遇强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时,应果断停工并采取避险措施。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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