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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1512-0047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2014年底以前县政府制定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 枞政办【2015】49号
发布日期: 2015-12-1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9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2014年底以前县政府制定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7 00:00 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为加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规定,县政府每隔两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11件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因其主要内容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及省有关的政策不相适应,或已被新的文件所代替,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废止。

附件:决定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5年1130








决定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类别

1

枞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枞政办〔200641

废止

2

枞阳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枞政办〔200578

废止

3

枞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枞政办〔200642

废止

4

枞阳县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实施方案

枞政办〔201449

废止

5

枞阳县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

枞阳县人民政府令第24

废止

6

枞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枞阳县人民政府令第23

废止

7

枞阳县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暂行办法

枞政〔1999131

废止

8

枞阳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法

枞政办〔201348

废止

9

枞阳县政府性资金银行存款管理暂行办法

枞政办〔201342

废止

10

村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管理办法(试行)

枞政秘〔201331

失效

11

村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考核办法(试行)

枞政办秘〔201332

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