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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52-2/202205-00023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官埠桥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官埠桥镇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保障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3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56-2511224
官埠桥镇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2-05-30 14:38 来源:官埠桥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统筹,标准为A类442,B类360,C类260。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三)身份证、户口本。

五、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系统核查-入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评分、审批-公示。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七、办理地点:官埠桥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

八、联系方式:0562-25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