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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74305240XG/202206-00001 组配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布机构: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农业农村局政策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2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6227
农业农村局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2-06-28 15:20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农业农村局政策清单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
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牲畜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8号)、《关于印发<枞阳县规模养猪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申请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枞农〔2012〕92号) 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无害化处理的猪指病死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 80元/头(中央补助50元、省级补助15元、县级补助15元) 养殖场户通过安徽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APP进行申报,官方兽医初步审核并现场确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核上报。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中央、省级补贴资金到达后3个月内发放 0562-5756211
禽(畜)防控扑杀补助资金 安徽省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会议纪要(第一期) 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养殖户 200斤以上育肥猪(含种公猪和能繁母猪):1200元/头;100至200斤育肥猪:800元/头;100斤以下架子猪:500元/头 养殖场户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到场确认。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62-5756211
机购置补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 年农机购 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自主购机,通过线上手机APP和线下等方式主动申请补贴、县级登记、系统申报、现场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通过县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每年打卡发放两批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下半年打卡资金待到次年一月份左右打卡发放 0562-3211223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枞阳县财政局
目标价格补贴(棉花)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棉花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棉花实际种植者 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棉花种植面积测算标准,报县政府同意后拨付。 根据补贴实施方案,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收到资金60日内发放 0562-575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