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枞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根据要求,对2021年度由我局负责起草的且施行已满一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现就后评估工作成果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1件,由县政府办发文,我局负责实施。
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充分认识到这次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提上工作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前制作工作方案,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认真有序,统筹安排。结合我局实际,评估工作小组认真学习《枞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规定,按照《枞阳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范围、评估标准和评估要求,确保评估工作小组认真对照评估标准,逐件进行评估。
(三)认真落实,扎实推进。为保证评估工作任务落实,评估工作小组与各业务处积极沟通,深入调研,了解掌握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分析论证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操作性,并在此基础上出具评估运用建议。
三、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具体情况
根据枞阳县司法局通知要求,我局按照《评估制度》规定,对2021年度由我局负责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1.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枞政办〔2020〕1号)
(1)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自《实施意见》实施以来,各项规定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达到预期效果,各行政单位的评价和反应良好。
(2)合法性
经评估,枞政办〔2020〕1号文与上位法、同位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制度不存在冲突。
(3)合理性
经评估,枞政办〔2020〕1号文涉及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相当,所制定行政管理措施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为行政机关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供了有效保障。
(4)操作性
经评估,枞政办〔2020〕1号文着力于规范行政机关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5)评估结果运用建议
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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