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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012p/202102-00003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枞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9
枞阳县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4 17:04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2019年,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精神,按照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总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基本做到了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较为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深化“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实现网上可办、就近可办、异地可办、无差别办理,让基层政务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成为深化改革的“最后一公里”。“一网通办”,梳理清单标准化模板,不断调整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指南清单要素,我县16个乡镇、一个经开区、214个村居、42个县直有关单位共认领编制事项清单17288项,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只进一扇门”,通过优化整合县政务服务大厅的“一站式”功能,已将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的42个职能部门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或部分办事分大厅,做到了应进俱进。同时要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加强运行管理,并开展巡查指导工作;“一次办好”,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达100%,实现“全程网办”事项占比达到99.14%;“一窗受理”,结合近年来办件情况,将12家人员少,办事频率低的部门事项纳入县办事大厅“综合窗口”,开设长三角“一网通办”、“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办窗口及各部门的业务综办窗口,县政务服务大厅已全部实现群众办事一窗受理。

2.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开通注册登记网上申请受理通道,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运行。按照“统一、精简、便民、高效”的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实行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将原分散在各职能科室的企业注册登记、食品生产流通许可、机构代码管理等行政许可归并到企业注册局统一管理。企业注册局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场监管局的双重领导和管理。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的“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窗口对外”,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

一是改革举措全面实施。自2018年11月以来,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活动,建立信息沟通和督查推进机制,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咨询受理平稳上升。商事制度改革和“先照后证”改革后,我县企业登记注册快速增加,要求办理许可证数量上升。“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出,一定程度缓解了企业办证难的问题,改革以来,咨询受理量逐步增加。

三是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为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进一步压环节、减材料、优流程、提效率,我县着力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将简易注销登记时间压缩一般。此外,我县以“证照分离”改革为契机,按照“一窗式”“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全面完成实体大厅“一窗式”服务平台和互联网“一站式”服务窗口搭建。

3.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每年对《枞阳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机构改革后,我县共设置37个县直党政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利用信息监管、“双随机”抽查等监管方式,已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强信用监管。

4.深化行政审批质效,优化营商环境质量通过多种形式强力推广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枞阳分厅、“皖事通”APP等平台应用,鼓励引导各类法人和个人网上实名注册,并利用网上平台申请办事,提高企业、群众平台注册使用率。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安徽政务服务网—线下统一认证窗口,提供法人、个人线下实名注册、实名认证、账号申诉等服务。截止到10月份,全县平台个人注册数593305人,法人注册数8867个;网上办事互动平台共处理群众咨询、投诉、建议1160件。开展政务服务“三提升”“两压缩”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平台办理能力。深入推进各部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全程网办率、办件量、覆盖率,压缩申请材料数、审批时限等,营造简约高效的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今年来,全县通过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99.14%,企业、群众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办件共485788件;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到1.07个工作日,平均申请材料精简到1.79.

5.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前我县共有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其中16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完成形象识别系统,4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成规范化建设。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在枞阳县法律援助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日安排专职律师值班,随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12348”安徽法网平台作用,开展为民办事业务。目前,已建立店铺28家 ,上架产品239件,解答网上法律咨询83起。全县16个乡镇、214个村(社区)均已建立由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等参加的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了全县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把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让老百姓随时随地享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1-9月以来,各类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审查各种村务合同70余件,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5件,提供法律咨询784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2012余起,办理公证案件953件,开展法治宣传28场次。有效改善了城乡法律服务不均等现象,解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6.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认真落实《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枞政秘〔2017〕137号),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运行机制,切实做好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出台《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能和责任。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应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截止到10月县司法局共收到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县经开区管委会等送审的各类文件(含县级规范性文件、政府协议和重大决策事项)共54件,均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其中合法性审查通过 25件,提出修改 29件,提出法律意见共91条。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省政府第196号令)的要求,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职责。截止目前共发布7件规范性文件,均在发布之日15天内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报备率达100%。进行备案时提交了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本、起草说明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备案材料完整,经过市司法局审核,均准予了备案登记。同时还做好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在县政府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对出台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10月份,共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3次,分别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自然保护地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活动1次。清理活动均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清理结果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重大决策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涉及民生等工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充分听取吸收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公开反馈意见采纳.

2.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查,坚持逢文必审,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文件审查,将合法性审查列为发文的必经程序,对以县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发文的文件,由县司法局进行审核签字,规范政府决策行为,避免法律风险。未经枞阳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议题一律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审议。根据县政府工作实际需要,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合法性审核工作情况汇报。坚持在县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上集体学习条例,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清单,司法局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优势和作用,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应诉和民事诉讼代理等方面作用。1-9月份,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代理诉讼案件38件,参与其他涉法事务办理60余人次。截至目前,我县共有6家单位21名工作人员申请办理了公职律师证书。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共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处理县政府法律事务共88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矛盾调处、开展专题法制讲座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对政府法律顾问年度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法律顾问服务费。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1.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认真组织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针对去年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后,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职责出现的调整变化情况,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重点公告了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执法区域、执法类别、办公地址、监督电话、邮编和主要执法依据。五大领域连同之前综合执法改革的部门,在执法区域的醒目位置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信息公示上墙。同时,及时公示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根据《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全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将统一样式制式服装和标志。三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网络检索,督促各执法单位主动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其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及履行情况。

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明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实行归档管理,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资料“一户式”存储,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根据《中共铜陵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铜陵市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案卷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全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六大领域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办结的案件,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认真进行评查,并选取了优秀案卷按时上报至省级参加评查。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

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均按照要求聘请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单位法律顾问必须出具法律意见。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各乡镇按照《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配备好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目前我县七大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均成立了法规股,并充实了有法律执业资格证的公职律师到法规股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法制审核力量,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

2.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执法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收回全县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书和批文,上交上级部门,并严格野生动物人工养殖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组织做好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排查我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化解负面舆情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政策的宣传和养殖户的安抚工作。

3.深化全域普法“一盘棋”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和任务,并征询意见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布,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地见效。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网上网下相结合,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网络。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创新机制建设,构建 “大调解”工作格局。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作用,实现相互衔接联动,规范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效率。在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诉调对接流程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了“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注重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有效覆盖重点领域。通过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触角向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信访等重点领域延伸。现全县设有医疗纠纷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信访事项调委会、商会调委会以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委会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020年“吴根发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更是我县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又一次突破。今年来,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34件,调处成功1297件,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医调委共调处医疗纠纷13件,受理双方达成调解意向的医疗纠纷13件。

2.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截止目前,县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受理20件,审结17件。在审结的17件案件中,维持12件,撤销3件,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2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民的法治观念、宪法意识有待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二)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强,信访不信法的情况依然存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不浓厚。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有力,执法科技含量不高,执法基础依然较为薄弱。

(四)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整合不够、协同性不强、方式单一,系统化、合力性的监督格局尚需提升。

(五)法治人才短缺,乡镇基层依法治理任重道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紧盯“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多元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驶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办法,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中央及省市的督查中反馈的共性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二)紧抓“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利用专题培训、执法讲座、案卷评查等形式,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结合机构改革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重心,提升执法效能。

枞阳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