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怀孕妇女于怀孕三个月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居住地镇卫生院妇产科门诊或县妇计中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8:00—11:30;14:30—17:30)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三、服务项目和内容
免费进行首次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及高危妊娠筛查,建册以后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在枞阳县范围之内可以自由选择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免费享受五次产前检查和两次产后访视,产后42-56天在居住地卫生院免费接受母婴保健服务。
四、服务流程
怀孕妇女在辖区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居住地镇卫生院妇产科门诊或县妇计中心进行母子保健手册建档。
五、服务要求
带着本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六、投诉举报电话及网上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562-3226760
邮箱:zywjw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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