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卫生健康委> 医疗卫生领域>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340722348722127R/202210-00028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委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枞阳县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1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7
枞阳县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2-10-16 10:21 来源:县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中医药健康管理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明确要求中医药健康管理要参与到健康教育、慢性病、老年人、孕产妇和儿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

 

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36月龄以下儿童。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一)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二)中医药保健指导

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二、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一)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二)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服务流程

1.预约: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或36月龄以下的儿童2.根据老年人或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采集信息,并进行评分;3.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4.偏颇体质/平和体质;5. 进行有针对性的中医药保健指导:情志调摄

;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

 

服务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性病患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

(二)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三)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四)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五)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0562-3211127  zywjwg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