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证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
二、审批条件
(一)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下列规模和类型医疗机构: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⑴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⑵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⑶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⑷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⑸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⑹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⑵、⑶、⑷、⑸、⑹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四)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
办事窗口: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新办
增项
到期延续
依申请变更
其它申请变更
补正
依申请注销
1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原件
纸质
√
2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选址报告
4
建筑设计平面图
5
医疗机构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或房屋使用证明
复印件
6
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7
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8
有关材料:申请人的户口簿、各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健康体检表
9
药品器械目录
10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发放《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
八、电话咨询及网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562-3211127
网上监督举报方式:zywjwgz@163.com
咨询及投诉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28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