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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0MB1A51386K/202206-0000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铜陵光华铝业制造有限公司光华铝基新材料产业园1200万套家电铝制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文号: 铜环(枞)审〔2022〕8号
成文日期: 2022-06-06 发布日期: 2022-06-0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828
关于铜陵光华铝业制造有限公司光华铝基新材料产业园1200万套家电铝制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6-06 11:23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铜陵光华铝业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铜陵光华铝业制造有限公司光华铝基新材料产业园1200万套家电铝制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新楼工业园,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铜陵光华铝业制造有限公司光华铝基新材料产业园废铝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已取得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铜环审[2022]9号)。本项目新建3栋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新增数控机床等配套设备,年产家电铝制零部件1200万套,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本项目所使用原料中的铝液来源于铜陵光华铝业制造有限公司光华铝基新材料产业园废铝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经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106-340722-04-01-961443),枞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明确项目不涉及产能问题。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相关规划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结论,同意《报告表》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营运期须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二)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不设置食堂,设置临时厕所,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接管至园区污水管网,通过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做防尘洒水用水。营运期液压成型机的循环冷却水、保洁废水接管至新楼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新楼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

(三)项目施工期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营运期天然气燃烧采用分级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5米的排气筒外排,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液压成型工序、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

(四)施工期场地平整尽可能做到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后运往指定的渣场,不得随意丢弃,运渣车辆严格落实冲洗、密闭运输的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营运期不合格品回用于铜陵光华铝业制造有限公司光华铝基新材料产业园废铝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废布袋和布袋收集的粉尘通过外售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和更换下来的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须加强项目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天然气、除尘器铝粉等爆炸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器材并落实安全评价“三同时”制度。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废气排污口、厂区分区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办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开展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22MA2WF9TY9K)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