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交〔2022〕47号
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单位,局机关有关股室: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安排,县交通运输局制定了《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6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局领导。
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
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安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3.21”东航MU5735航空飞行器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情况、看工作作风实不实,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情况、看责任落地实不实,查安全生产强化年部署推动情况、看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工作措施实不实,查举一反三和事故教训汲取情况、看“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和风险管控实不实,坚决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力治理重大隐患,有效管控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稳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立即启动、贯穿全年。
(一)立即全面自查。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迅速组织全面自查自纠,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对于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隐患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对于重大安全风险,分领域逐一排查,落实风险点“五项清单”,实行图斑化管理、动态监管和跟踪管控。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组织督导检查。交通运输部将于4月至6月,重点对我省综合安全、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治理、物流安全(联合机制建立、管理制度建设和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省安委会将于6月底前组织8个综合检查组赴各地实地督导检查。省厅将结合2022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由厅领导带队组织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市局、县局将结合“五一”节前督查、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开展督查检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属地自查和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本辖区基层单位和企业开展全覆盖式督导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开展“回头看”督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省、市安委会和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局将对各单位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督查,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回头看”,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各相关单位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要实行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将作为行业安全生产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情况;二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情况;三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落实以及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四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落实情况;五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责情况。
(二)检查典型事故教训汲取情况
坚持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把过去的事故当作今天的事故、把小事故当作大事故、把隐患当作事故看待,注重居安思危、举一反三,查摆自身存在的隐患问题: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大客车非法营运,长期异地违规经营以逃避监管,企业使用伪造证件、日常安全管理严重缺失,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河南“7·20”地铁5号线淹水倒灌事件暴露出的相关企业和有关方面应对处置不力、行车指挥调度失误等问题;贵州六盘水“9·18”沉船事件暴露出的船舶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航行、超定额载运旅客、未按规定配备船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相关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暴露出的企业违法违规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珠海市“7·15”石景山隧道重大透水事故暴露出的建设单位未对代建单位有效履行管理职责,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行为,对重大风险辨识不到位,危大工程管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安庆太湖“9·5”翻车事故暴露出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隐患问题排查整治跟踪督促不够和没有形成闭环管理机制等问题。
(三)检查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情况
结合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或险情,反复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安全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实施重点排查。
道路运输:重点排查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协同治理,汽车客运站、公交站场安全管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电子运单推广使用,常压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重型自卸货车非法改装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超速整治,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车辆技术管理、驾驶应急处置,关爱客运驾驶员身心健康等情况。
路网运行:重点排查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大件运输管理服务,高速公路、国省道改扩建路段安全管理,独柱墩桥梁安全管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实施进展等情况。
水上交通:重点排查船舶船籍港安全监管、“四类重点船舶”和管辖通航水域安全监管,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安全治理,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等情况。
公共交通: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城乡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和监测,公交车驾驶员身心健康关爱等情况。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点排查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政策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开展,重点作业环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安全管理、安管人员履约,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违规分包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情况。
(四)检查重大风险排查管控情况
重点检查贯彻落实部、省、市、县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着眼当前已成形、已存在的重大风险以及即将上马的项目、工程和季节性特征,结合公路水路重大自然灾害承载体普查工作,全面精准排查行业重大安全风险点,根据省厅市局统一要求,请各单位及时将重大安全风险点清单对口报送局业务股室,局业务股室汇总后报送至市局对口科室(详见附件)。
道路运输: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重型载货汽车等货车非法违法运输、大客车非法营运、旅游包车异地违规经营等安全风险点。
路网运行:重点排查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视距不良、平交道口、事故易发多发等路段安全风险点。
水上交通:重点排查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以及渡船在节假日、农忙等高峰时期可能出现超员超载、冒险航行和客渡船非法载运机动车辆等安全风险点。
公共交通:重点排查城市和城乡公交运行公交车方向盘、刹车设备失灵等安全风险点。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点排查不良地质地段深基坑,路堑高边坡和滑坡体处理,高墩柱施工,大型构件起重吊装,模板、支架、挂篮、围堰等大型临时工程或专用设备安拆和使用管理,不良地质隧道工程开挖、爆破器材存放和爆破作业,大桥及以上桥梁拆除工程,“两区三厂”地质灾害,临时板房消防和燃气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风险点。特别突出排查上跨既有公路、航道、管线的桥梁工程作业重大安全风险点。
自然灾害:重点排查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易致公路和重要桥梁、隧道损毁中断、船舶倾覆、渡口码头淹没、公路水路工程施工驻地和现场损毁等安全风险点。
(五)检查重点时段安全监管情况
一是各级领导靠前指挥调度,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情况;二是开展重大节假日客流趋势研判和安全风险会商,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情况;三是落实24小时关键岗位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准备等情况;四是在重大会议活动临会期和会议期间,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渡口、码头等重点场所实施驻场监管情况。
(六)检查消防安全隐患
一是强化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改造一批老旧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应急力量建设。二是巩固行业标准化管理试点成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打造行标准化管理试点单位的基础上,细化制定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向全行业推广。6月底前,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落实“五实N岗”标准化建设开展“回头看”,分析标准化建设存在问题和未达标单位情况,制定月度创建计划;9月底前,要完成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三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突出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将火灾易发区域、场所全部排查清楚,掌握其单位场所的数量、规模、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并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开展消防设施排查。组织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补充或更换损坏及缺失的消防器材,发现专业消防设备损坏的要及时报告消防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安全职责,推动大检查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到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企业和每一个环节,真正做到治理重大隐患、查处突出问题、防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力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事故总量。
(二)强化双重预防。各单位要注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强化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分级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做到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优势,结合大检查工作进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四)强化工作纪律。大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和要求,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
(五)强化疫情防控。各单位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大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检查期间,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六)强化工作报告。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大检查情况,分别于6月13日、9月13日、12月13日前形成阶段性报告报送至局综合股,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要认真梳理行业重大安全风险点清单,各单位于5月6日前按照附件工作分工对口报送局业务股室,局业务股室汇总上报市局对口科室,并结合实际制定县级层面管控措施,于5月12日前将有关情况抄报局综合股。
局综合股:3229692;邮箱:1494830293@qq.com。
附件:重大安全风险点排查工作分工和联系电话
附件
重大安全风险点排查工作分工和联系电话
重大安全风险点排查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综合股)总牵头,各行业领域分工负责,县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一、道路运输、公共交通由局综合股负责,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联系电话:3229692、3211447、3682867、7181618。
二、路网运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自然灾害公路部分由局工程股负责,县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配合。联系电话:3212434、3219004。
三、水上交通和自然灾害水路部分按照职责分别由安庆枞阳海事处、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枞阳分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负责。联系电话:2589786、3250679、219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