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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1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32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1 09:16 来源: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助力稳市场主体促进就业,根据《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铜人社秘〔2022〕62 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2021年12月31日前在本县登记注册,为员工在本县缴纳社会保险。

2、2022年1月至申报补贴当月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参保人数30人及以下放宽至20%),并承诺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按照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计算)

3、审核、发放时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的单位(以信用安徽公布信息为准)。

三、补贴标准

根据单位申报补贴时劳动用工备案并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安排。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或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获得资金低于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的,按差额予以补足。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枞阳县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现有人员花名册(附件2)。

(二)审核:县人社会同商务、文旅、交通等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县人社局报县财政局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企业账号。

五、其他说明

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截至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执行中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