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周玉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新建白柳镇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议”(51 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镇现有办公大楼建设年代久远,距今已有30余年。一方面,现有办公楼结构为预制板结构,不能进行改造,所以该楼不符合新建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另一方面,原先拟在龙井村过山组兴建新的办公大楼及政务服务中心,因政策不允许,故为民服务中心也一并停建。
感谢你对我镇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镇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白柳镇人民政府
办复类别:C
联系人:查旭东
联系电话:130****0604
白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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