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枞阳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日
抄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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