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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7430523970/202202-00003 组配分类: “十四五”区域规划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白柳镇总体规划(2017-2030)(2021年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的批复 文号: 枞政秘〔2022〕5号
发布日期: 2022-02-2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33007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白柳镇总体规划(2017-2030)(2021年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2-22 15:28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白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枞阳县白柳镇总体规划(2017-2030年)(2021年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的请示(柳政字〔2022〕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02号)要求,为解决钱桥镇发展的需要,原则同意《枞阳县白柳镇总体规划(2017-2030)(2021年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加强城乡统筹。以农业、水产、矿产、旅游资源为依托,以资源加工及旅游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形成渔、工、贸、旅游协调发展的商贸型小集镇。因地制宜,精心规划,突出白柳特色,合理利用,有效改造镇建成区,加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处理好经济发展于环境保护的关系。

  三、合理控制城镇规模。到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控制在1.0万人以内,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1.2平方公里以内。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四、加强规划刚性约束。《总体规划》是白柳镇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你镇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广泛宣传和认真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022年22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