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74305240XG/202207-00025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枞政办秘〔2022〕3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20 | 发布日期: | 2022-07-20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3211610 |
为巩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成果,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农技推广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2〕49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为实施一产“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坚持注重实效,在完成指标任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产业发展的成效,大力推广粮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坚持创新引领,探索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激发农技推广活力。
二、年度目标
组织全县种植业、畜牧业、种子管理等农技人员开展包村联户服务,联系指导610个科技示范户(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下同)和122个有技术需求的帮扶户,新建农业试验示范基地2个。结合我县实际发布农业优质高效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及农业主推技术,农业主导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全县1/3以上农技人员接受不少于5天的脱产更新知识培训,省内集中培训及跨省培育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由省统一安排。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县85%以上科技示范户、90%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和服务效果展示。
三、重点任务
(一)确保稳粮保供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调动各级农技推广力量,全面支持稳粮保供、大豆油料扩种、“菜篮子”产品供给,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等重点任务落实,优先做好冬小麦油菜“科技壮苗”全程田间管理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二)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完善主推技术遴选发布机制,重点围绕稳粮增产、地力提升、土壤改良等需求,继续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等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和县2022年推介发布的农业主推技术。组建技术指导团队,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遴选、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制度,每名农技人员联系服务5个科技示范户和 1个技术需求的帮扶户。
(三)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全县新建2个长期稳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分别是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展示基地和再生稻示范展示基地,统一竖立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以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聚焦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依托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科技带动户,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
(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技人员培育工作机制要求,遴选一批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统一参加省级农技脱产培训。组织全县农技人员开展不少于5天的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帮助农技人员更新理论知识和拓宽发展思路。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培训、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加大高素质人员补充力度,严把人员进入“门槛”,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五)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支持各地建设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落实《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科农﹝2021﹞6号),加强我县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全县农技推广机构要重点围绕关键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切实提高公益性服务效能。通过争取和落实财政资金,推动乡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善条件、完善手段、提升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及农技推广机构要加强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的指导管理和统筹安排。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对经营性农技服务活动的有效引导和必要管理作用,根据农技推广工作需要适时遴选推介一批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
(七)加快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步伐。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引导广大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农技人员和农民充分利用春耕备耕等专题板块指导和开展农业生产。继续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应用纳入我县级农技人员培训内容。
四、时间安排
(一)常规性农技指导。2022年2月—12月,农技人员开展包村联户农技服务指导工作。
(二)具体方案制定。2022年4月—5月,制定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技术专家组,筛选、推广主导品种(附件1)和主推技术(另文发布)。
(三)物化补贴发放。2022年6月—12月,培育科技示范户,发放科技示范户物化补贴。
(四)试验示范基地建立。2022年5月—11月,遴选和新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2个。
(五)农技人员培训。2022年5月—12月,根据农技推广工作需要,适时培训基层农技人员。
(六)项目验收及审计。2022年12月—2023年3月,整理项目材料,装订成册,开展项目县级验收、绩效评价和资金使用审计。各技术指导单位绩效评价和总结材料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
五、经费安排
中央财政已经安排枞阳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25万元。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方案要求,经费测算安排如下:
(一)指导员下乡补助。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指导产生的交通、误餐等补助费用占25%,计31.25万元。按指导员人数定额补助到各技术指导单位,指导员具体补助由技术指导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请专家费。聘请技术专家补助费用占4%,计5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三)绩效奖励。绩效奖励占2%,计2.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和信息报道奖励等。在全国农技推广APP平台上发布的农技信息报道获部级、省级和市级通过的分别奖励200元、100元和50元,同一篇信息按高限金额兑现奖励,不重复奖励。
(四)管理费用。项目管理费用占5%,计6.25万元。主要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其中:县农业农村局机关2.25万元,县种植业服务中心2万元,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1万元,县种子管理站1万元。
(五)示范试验基地补助。新建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个,补助费用占12%,各补助7.5万元,合计15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展示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六)示范户物化补贴。科技示范户(含帮扶户)物化技术补助费用占13%,计16.25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进行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化肥、农药、消毒器具等农资并发放到户。
(七)运用信息平台建设。农技人员采取信息化技术应用补助费用占4%,计5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员利用农技推广APP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开展技术服务进行补贴,用于农技指导员应用农技推广APP平台的实绩奖补,在上年度项目实施结束验收后,新增3000分以上的农技指导员奖励100元;新增6000分以上的农技指导员奖励200元;新增9000分以上的农技指导员奖励300元,奖励标准按最高分值兑现奖励,不再重复奖励。统计分值由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与市场信息股会同财务股在项目验收时进行统计。
(八)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基层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经费占35%,计43.7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学历提升教育等发生的费用,由技术指导单位据实集中报账。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枞阳县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等。同时为加强项目技术指导,成立枞阳县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专家组,负责制定技术推广方案、培训基层农技人员、指导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以及项目具体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县种子管理站为项目技术指导单位,重新公开选聘122名技术指导员,其中县种植业服务中心62人、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45人、县种子管理站15人,制定并发布技术指导单位职责(附件2)及技术指导员工作职责(附件3)。进一步调整充实项目专家组,实行专家组负责制和首席专家负责制,其人员组成(附件4)及工作职责(附件5)附后。
(三)严肃工作制度。一是工作责任制度。指导员与技术指导单位及示范户分别签订技术服务协议,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制度。制定实施分户技术指导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三是基地和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制度。每个科技示范户带动辐射20户以上农户,试验示范基地应发挥农技示范推广作用。四是档案管理制度。各技术指导单位要及时将项目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五是考核验收制度。县农业农村局依据项目考评指标体系对技术指导单位及试验示范基地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表见附件6和附件7,分值低于90分的单位为不合格,并要求限期整改,重新验收,再次不合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规范过程管理。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规范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农技推广制度、编制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网络图并上墙公布,实行农技人员工作任务公开制。各技术指导单位要在醒
(五)加强资金监管。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对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六)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任务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农技人员等加大宣传,各技术指导单位每季度要上报信息3篇(条)以上,在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1篇(条)以上,技术指导员要相应报送工作动态、典型事例、感想体会等,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优质主推品种表
2、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项目技术指导单位工作职责
3、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项目技术指导员工作职责
4、2022年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专家组人员名单
5、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项目技术专家组工作职责
6、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验收评分表(技术指导单位)
7、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验收评分表(试验示范基地)
附件1
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优质主推品种表
(2022年度)
序号 |
类别 |
分项 |
具体品名 |
备注 |
1 |
水稻 |
早稻 |
丰两优香1号、中早25、皖稻85等 |
|
单季稻 |
皖垦糯2号、镇糯18、Y两优2号等 |
|
||
双晚稻 |
镇稻18、武运粳31号等 |
|
||
2 |
油菜 |
油菜 |
秦优28号、沣油737等 |
|
3 |
蔬菜 |
萝卜 |
枞阳萝卜等 |
|
小白菜 |
青梗菜、快菜001、快菜28等 |
|
||
豇豆 |
久久艳阳之豇特早30等 |
|
||
辣椒 |
苏泡5号、螺丝椒等 |
|
||
4 |
畜禽 |
生猪 |
枞阳黑猪、杜洛克、大约克、太湖黑猪等 |
|
家禽 |
枞阳媒鸭、土种蛋鸡、京红蛋鸡、绍鸭等 |
|
||
牛 |
夏洛来、西门塔尔、大别山黄牛、鲁西黄牛等 |
|
||
羊 |
波尔山羊、安徽白山羊、湖羊等 |
|
||
5 |
水产 |
鱼 |
中科3号(5号)鲫鱼、鳜鱼、大宗鱼类、大口黑鲈皖鲈1号、黄颡鱼等 |
|
特种 |
克氏原螯虾、河蟹、鳖等 |
|
附件2
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项目技术指导单位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技术指导单位扎实做好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工作,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实施工作要求,特订立以下技术指导单位的工作职责。
1、按县委编委文件要求,抓好本单位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后续相关工作。
2、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制定本单位项目工作方案、技术指导方案、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方案。
3、负责督促技术指导员深入示范户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工作,并与技术指导员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书,明确职责。
4、负责本单位的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的定期信息录入及更新工作。
5、组织技术指导员参加能力提升培训。
6、负责拟定科技示范户物化技术补助的货物采购目录及派发工作。
7、负责主导产业和主推技术明白纸的印制、发放等相关工作。
8、负责制作各乡镇主导产业及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服务图,并上传到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信息管理系统。
9、负责指导试验示范基地规范建设工作。
10、负责项目信息、报表报送工作,并按时报告项目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附件3
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项目技术指导员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技术指导员扎实做好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工作,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实施工作要求,特订立以下技术指导员的工作职责。
1、在技术指导单位和项目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分户技术指导方案,开展进村入户指导工作,在农业生产重要环节到户开展技术培训指导。
2、负责签订与科技示范户的技术服务协议,协议要明确服务时间,保持项目实施时间连续性。
3、指导服务5个科技示范和1个有技术需求的脱贫户,每户每年不少于10次,全年服务时间超过120个工作日,并按要求建立工作日志。
4、负责示范户的物化补贴和技术明白纸的发放工作。
5、负责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
6、负责核实示范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资料,并及时上报指导单位。
7、负责向技术指导单位书面报告开展技术服务情况全年工作总结。
8、下载安装中国农技推广APP,并将指导服务情况进行线上动态展示,采用现代化方式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附件4
2022年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专家组
人员名单
为加快推进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工作,提升农民科学种田水平,根据项目实施工作要求,成立枞阳县2022年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专家组,人员名单如下:
施劲松(研究员、枞阳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吴立芬(研究员、枞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邢超美(水产专家、枞阳县渔业发展服务中心)
吴翠筠(研究员、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苏少红(研究员、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姚大益(高级农艺师、枞阳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高健(高级农艺师、枞阳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阮志取(高级农艺师、枞阳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王利生(高级兽医师、枞阳县畜牧兽医局)
张爱勤(高级兽医师、枞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吴福晗(高级农艺师、枞阳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何林(农机机械化工程师、枞阳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首席专家聘请施劲松、吴立芬、邢超美等资深专家担任。
附件5
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项目技术专家组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我县基层农技推广项目专家组技术指导作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实施工作要求,特订立以下技术专家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实施方案。
2、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3、协助遴选科技示范户、评聘技术指导员和认定试验示范基地。
4、评审技术指导单位的技术指导方案。
5、指导、检查、督促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工作。
6、负责编写农业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明白纸。
7、参与试验示范基地评审、检查验收工作。
附件6
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验收评分表(一)
(技术指导单位)
被验收单位(盖章):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评价 指标 |
评价内容 |
权重 |
评分标准 |
评分 |
一、 组织 管理 情况 (50分) |
1、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
6 |
是否成立工作小组(2分)、技术专家组(2分)、选聘技术指导员(2分) 。 |
|
2、制定工作计划情况 |
4 |
有无技术指导方案(2分)、技术推广计划方案(2分)。 |
|
|
3、制定工作制度 |
8 |
是否制定指导单位工作制度和工作制度等。 |
|
|
4、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
6 |
是否签订技术指导单位与技术指导员(2分)、技术指导员与示范户技术服务合同(4分)。 |
|
|
5、制挂服务网络图 |
10 |
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制定服务网络图,每缺一个扣0.5分。 |
|
|
6、档案管理情况 |
4 |
是否设有档案专柜(2分),是否落实专人负责(2分)。 |
|
|
7、总结、宣传、报表情况 |
10 |
项目工作总结(截止12月底)(6分),媒体宣传材料(4分)(三篇以上得满分,1-2篇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
8、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
2 |
是否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的专账或备查账(2分)。 |
|
|
二、 科技 示范户培育 情况 (20分,电话抽查10%示范户、贫困户) |
1、指导员指导服务情况 |
2 |
是否知道技术指导员姓名。90%以上知道的得满分,80%-89%的得3分,70%-79%的各2分,70%以下的得1 分。 |
|
2、包村联户情况 |
5 |
90%达10次以上的得4分,80%-89%达10次以上的得3分,70%-79%达10次以上的得2分,70%以下不得分。 |
|
|
3、科技示范户满意度 |
5 |
满意率达90%以上的得满分,80%-89%的得4分,70%-79%的得3分,70%以下的不得分。 |
|
|
4、是否接受物化补贴 |
8 |
按标准发放到户的得3分,未按标准发放的得2分,没有发放的不得分。 |
|
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验收评分表(二)
(技术指导单位)
评价 指标 |
评价内容 |
权重 |
评分标准 |
评分 |
技术 指导员工作情况 (20分,抽查20%农技人员) |
1、示范户基本情况 |
4 |
是否知道自己指导示范基本情况(姓名、家庭地址等)答对10户以上的得满分,回答不上来的不得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
|
2、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知晓度 |
4 |
回答完整的得4分,部分知道的得3分,不知道的不得分。 |
|
|
3、《指导员手册》填写情况 |
10 |
填写完整、详实(10分)(示范户基本信息、指导记录、工作日志、技术指导小结、年度工作总结等内容齐全)。按本单位全体指导员平均计算得分。 |
|
|
4、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户率 |
2 |
到户率达90%以上得2分,60%-89%的得1分,60%以下不得分。 |
|
|
四、工作 落实 情况 (10分) |
1、报送项目相关材料 |
5 |
按要求及时报送资料的得满分,迟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
|
2、日常安排工作落实情况 |
5 |
综合各单位日常工作落实情况,酌情打分。 |
|
|
总计 |
|
100 |
|
|
验收意见:
验收组组长: 验收单位盖章:
|
成员:
|
附件7
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验收评分表
(试验示范基地)
基地名称: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评价内容 |
权重 |
评分标准 |
评分 |
|
1.基地标牌 |
15 |
标牌要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无基地标牌的不得分,标牌内容不规范的扣5分,树立位置不醒目的扣5分。 |
|
|
2、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示范引进情况 |
20 |
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对接的得5分;引进4个以上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得15分,3个的得10分,2个的得5分,1个不得分。 |
|
|
3、组织培训观摩情况 |
25 |
年组织3次以上的培训与观摩活动且人数达500人次以上的得满分,200-500人次得20分,200人以下得15分,少于100人不得分。培训台账每少一次扣7分,技术资料、台账等不报指导单位存档的扣4分。 |
|
|
4、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
20 |
基地建立生产投入、生产活动过程、产量实收、产品销售等记录,记录不完整每项扣3分。组织项目专家进行测产或效益评价(10分)。 |
|
|
5、基地档案建设情况 |
10 |
培训展示有记录、观摩活动有台帐等。有专人负责管理,无专人管理的扣5分,归档资料不全酌情扣分。 |
|
|
6、资金使用情况 |
10 |
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等物资及组织展示观摩活动补贴。建有补助资金使用台账,资金使用合理、票据规范。 |
|
|
分值合计 |
100 |
|
|
|
验收意见: 验收组组长: 验收单位盖章: |
成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