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选用先进、成熟可靠的生产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工艺或设备, 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做到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矿区采用湿式作业方式,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工区各产粉点全部设置洒水喷头,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临时堆场设置洒水喷淋设施,运输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路面,密闭运输,严禁超载,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进行运输。配备进出车辆自动冲洗装置, 安装供水管道至各产尘点。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重复利用”原则,优化矿区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设计。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及时更换老化和性能降低的设备。 (五)规范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 (六)按照"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和"边开采,边恢复"原则,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制定生态恢复、异地补偿和土地复垦计划并予以落实。 (七)加强矿山环境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矿山开采的各项环境安全措施,制定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并设立标识牌,排污口须具备监测采样条件。安装视频设备,对石料运输出厂进行监控,并与环保等管理部门联网。 (九)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线,施工弃渣应及时清理,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复垦。 (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相关防护距离、安全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在相应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居住点等敏感建筑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