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确保全镇秸秆禁烧管理工作有序实施,现将《白柳镇2022度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白柳镇2022度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八个村,不含公塥街道
二、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由镇环保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2022度农作物秸秆禁烧相关组织、宣传、管理、火点处置等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制度:组织机构建立情况,人员落实安排情况,网格化管理情况,秸秆禁烧方案制定情况,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秸秆焚烧主体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2.宣传发动:《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情况,入户宣传、张贴告示、固定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情况;
3.措施落实:公布举报电话情况,巡查、值班情况,分级签订责任书情况,承包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禁烧承诺书签订情况;
4.信息资料报送情况;
5.火点公布情况;
四、评分办法
考核采取分值制,总分30分。分值设置如下:
1.组织制度﹙4分﹚。﹙1﹚成立由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下设办公室的秸秆禁烧工作机构的得2分;﹙2﹚成立巡查机构、有巡查方案的得1分;﹙3﹚实行网格化包保管理的得1分;﹙4﹚以上三项没有的不得分,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2.宣传发动﹙4分﹚。﹙1﹚召开秸秆禁烧动员会的﹙以会议记录为准﹚得1分;﹙2﹚有入户宣传、发放《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到农民手中的﹙以照片为准﹚得1分;﹙3﹚张贴秸秆禁烧宣传标语﹙以照片为准﹚得1分;﹙4﹚有宣传车宣传的﹙以照片、宣传录音为准﹚得1分;。
3.措施落实﹙4分﹚。﹙1﹚成立应急处置分队,配备必要灭火器材的得1分;﹙2﹚重点禁烧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畅通并有专人值守的得1分;﹙3﹚村包保人员缴纳工作保证金并制定实施办法的得1分;(4)及时将废弃秸秆离田集中堆放的得2分,在沟渠、路边等无序堆放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信息资料报送﹙2分﹚。按镇环保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报表和信息资料的得2分,缺报或少报一次的扣0.5分。
5.火点公布﹙16分﹚。﹙1﹚卫星监测通报火点的,每火点扣6分;﹙2﹚省级通报火点的,每火点扣5分;(3)市、县、镇督查巡查发现火点的分别扣4分、2分、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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