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白柳镇>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0722003126602Q/202210-0002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枞阳县白柳镇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白柳镇2022度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2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781002
关于印发《白柳镇2022度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0 08:40 来源:白柳镇环保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确保全镇秸秆禁烧管理工作有序实施现将《白柳镇2022度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517

白柳镇2022度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八个村,不含公塥街道

二、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由镇环保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2022度农作物秸秆禁烧相关组织、宣传、管理、火点处置等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制度:组织机构建立情况,人员落实安排情况,网格化管理情况,秸秆禁烧方案制定情况,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秸秆焚烧主体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2.宣传发动:《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情况,入户宣传、张贴告示、固定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情况;

3.措施落实:公布举报电话情况,巡查、值班情况,分级签订责任书情况,承包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禁烧承诺书签订情况;

4.信息资料报送情况;

5.火点公布情况;

四、评分办法

考核采取分值制,总分30分。分值设置如下:

1.组织制度﹙4分﹚。﹙1﹚成立由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下设办公室的秸秆禁烧工作机构的得2分;﹙2﹚成立巡查机构、有巡查方案的得1分;﹙3﹚实行网格化包保管理的得1分;﹙4﹚以上三项没有的不得分,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2.宣传发动﹙4分﹚。﹙1﹚召开秸秆禁烧动员会的﹙以会议记录为准﹚得1分;﹙2﹚有入户宣传、发放《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到农民手中的﹙以照片为准﹚得1分;﹙3﹚张贴秸秆禁烧宣传标语﹙以照片为准﹚得1分;﹙4﹚有宣传车宣传的﹙以照片、宣传录音为准﹚得1分;。

3.措施落实﹙4分﹚。﹙1﹚成立应急处置分队,配备必要灭火器材的得1分;﹙2﹚重点禁烧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畅通并有专人值守的得1分;﹙3﹚村包保人员缴纳工作保证金并制定实施办法的得1分;(4)及时将废弃秸秆离田集中堆放的得2分,在沟渠、路边等无序堆放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信息资料报送﹙2分﹚。按镇环保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报表和信息资料的得2分,缺报或少报一次的扣0.5分。

5.火点公布﹙16分﹚。﹙1﹚卫星监测通报火点的,每火点扣6分;﹙2﹚省级通报火点的,每火点扣5分;(3)市、县、镇督查巡查发现火点的分别扣4分、2分、2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