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枞阳县大刨山铜矿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枞环﹝2022﹞8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枞阳县大刨山铜矿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污染防治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2209-340722-04-01-427006)。
二、项目法人: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可研报告定性:为做好尾矿库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原则同意由合肥工业大学编制的《枞阳县大刨山铜矿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项目建设地点:会宫镇城山村。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主要实施截排水系统完善工程、加固尾矿坝稳定工程、闭库生态修复工程及尾矿库环境监测工程等。主要包括:建设排水沟长 390m,石方开挖 160m3;浆砌石沉沙池 11座,以及石方开挖 55m3,M7.5浆砌石 44m3;过路涵 2处总长10m;坝面清理平整 50920㎡,粘土碾压筑坝 28320m3,坝面导渗4769m,干砌块石面层 3564m3;砖混结构拆除量为 153.86m3,土方回填量为10106m3,土壤改良面积 10106m2,尾矿库共种植枫香 1250 株、紫穗槐 1250 株、爬山虎 500 株,植被恢复面积10106m3;设置四口监测井及厂区周边道路建设、改造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08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相结合。
七、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8个月。
八、注意事项:
(一)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积极做好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水利、地震、安全管理等单位的衔接,完善必要性手续。
(二)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以及《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的土地、规划、环保等“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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