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皖文〔2014〕21号)的要求,参照省管理办法,审核确定钱桥手工淌面制作技艺等八项枞阳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4人),增补枞阳胡琴书等项目传承人4人,现予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培育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为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贡献。
附:枞阳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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