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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0MB1A51386K/202205-00003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文号: 铜环(枞)审〔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05-2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828
关于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5-27 16:26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将《报告表》审批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横埠镇湴湖和小河养殖场,分为三个地块,占地面积为1.8平方千米,总投资为7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发电单元、箱逆变一体机、集电线路、升压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次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80MWp,利用坑塘水面进行建设,工程运行期25年。本《报告表》和审批意见均不包括220kV升压站及输变电的建设内容,相关建设内容请你公司另行环评并报批。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政府出具了《枞阳县横埠镇18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落实用地等地方政府支持项目建设的说明》,允许项目建设,铜陵市发改委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107-340700-04-01-233835 )。枞阳县水利局出具了《关于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 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有关用地意见的复函》,明确项目选址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涉及水利保护设施、水利工程设施等限制建设光伏项目的敏感性因素,同意该项目选址。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枞阳县普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枞阳县横埠镇湴湖180MW 光伏复合发电项目选址审查手续请示的复函》,明确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及草地、林地、公益林、湿地公园以及待批准的自然保护区、森林自然公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合理规划,安排好作业时间,施工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置、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二)施工期严格按照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车辆扬尘治理,严格控制粉尘排放。同时选用环保型的药芯焊丝和先进的焊接设备、焊接工艺,降低焊接烟尘的排放量。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三)施工期做好各施工场地区截排水措施,施工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

(四)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多余部分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营期对设备定期检测,废旧的光伏组件堆放于固废暂存处由设备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野生动

物的繁殖季节和鱼类的产卵期,尽量缩短施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要做好土石方、砂料等的平衡工作,开挖的土方应尽量作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之用。在施工期结束后要及时对裸露区域进行复绿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建设不得改变水体的养殖、灌溉、蓄洪、防洪等功能。

(六)运营期使用表面进行涂层处理的电池板,合理布置安装方向和角度,防范光污染。

(七)运营期光伏区的箱变均须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油坑并铺设鹅卵石,同时做好防雨淋、防渗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编制风险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加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同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其他措施及建议。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由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开展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22MA8LLC15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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