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枞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项目
天天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枞阳县段)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权属、用途
(一)征收范围:该项目分别位于雨坛镇高峰村,经开区连湖村,官埠桥镇岱冲村、官山村、继光村、向东村,会宫镇毕山村、城山村、庆华村、会宫村、建设村,项铺镇白石村、边山村、龙虎村、项金村、柳西村,金社镇秀山村、金山村、杨市村、云岭村、长溪村,横埠镇方正村、合龙村、孙岗村、横山村、利华村、龙山村、周岗村、谋道村、山水村、新庄村、中义村、左岗村境内。
(二)征地面积:约5004亩。
(三)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雨坛镇高峰村,经开区连湖村,官埠桥镇岱冲村、官山村、继光村、向东村,会宫镇毕山村、城山村、庆华村、会宫村、建设村,项铺镇白石村、边山村、龙虎村、项金村、柳西村,金社镇秀山村、金山村、杨市村、云岭村、长溪村,横埠镇方正村、合龙村、孙岗村、横山村、利华村、龙山村、周岗村、谋道村、山水村、新庄村、中义村、左岗村等3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该项目建设已列入《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20-2035年)》(皖政秘〔2021〕86号),对促进皖江沿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对该地块征地行为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本次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