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承办机构
枞阳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四、 申请条件
无
五、 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1、受理。企业用户进入账户在首页点击发布新职位,*号为必填项,填好后在最下方点击“保存并在网络招聘下发布职位”。如需参加现场招聘会请在首页根据招聘会场次点击“我要订展”-“我要参会”,在示意图中选择一个摊位,蓝色为可选,黄色为已选,灰色为未开启,确认展位号后,点击“确定预定”,最后点击“完成,去支付”,进入缴费界面,选择“账户余额支付”后,缴费金额为零,即预定成功。
2、办结。工作人员后台审核通过。
七、 办理时限
网上咨询:1个工作日;
现场(电话)咨询:即办。
八、 收费标准及依据
九、 咨询方式
电话:0562—3257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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