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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5300/202206-00013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发布机构: 枞阳县雨坛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2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56-2551060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发布时间:2022-06-29 11:27 来源:县房产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3.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各县区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保障措施

1.落实部门职责。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行市负总责,县(区)、乡(镇)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中央统筹指导。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协同推进工作合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建管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2.加强信息共享。县区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程实施,统筹做好项目、资金、人力调配,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予以倾斜支持。要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妥善帮扶,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3.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县区财政要加强资金保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减轻自然灾害等原因对农户住房和生活的影响。加大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获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的农户提供贷款支持,县区可视情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

各县区要健全调度制度,咬定目标、倒排工期、节点管控、实施台账管理,每月24日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农村危房改造月进度报表。要及时总结经验,围绕保障对象确认、资金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方式、日常维修管护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做法,逐步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