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就业登记办理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订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等。 二、事项内容: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三、申报材料: (注:《就业登记》办理为“一次不用跑”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就业登记,应承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不再提交其他材料。人社部门将通过信息比对等方式审核登记信息,必要时通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 四、服务流程 1、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至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或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服务,注册并在线填写《就业登记》申请信息,提交至枞阳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符合条件的,经办机构根据申报情况核批办结。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办理方式:网上申报 七、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62-3257039。 八、查询方式: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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