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内,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的,应当在20日内向原注册机构报告,并申请注销注册。
二、承办机构
枞阳县公共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法人(枞阳县公共交通管理服务中心辖下的公司)
四、服务条件
出租车公司下属出租车驾驶员,与出租车公司签约有合同、协议等,因到期或其它情况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的,终止其注册,实施注销程序。出租车公司应当在20日内向原注册机构报告,并申请注销注册。
五、申报材料
出租车公司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原则上应携带出租车公司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才可受理操作相关业务。
1.出租车公司与驾驶员签订的解除合同或解除协议等原件、复印件。
2.出租车服务监督卡原件。
3. 注销申请表。
六、服务流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申请注销。并携带规定材料到枞阳县公共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资料录入、注销申请。
2.受理:枞阳县公共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受理后,签发初审意见,然后由公司上报至枞阳县公共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领导审批。
3.注销:通过审核审批后,由枞阳县公共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业务股负责登录安徽省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审批,实施注销。
七、办理时限
有关规定的时限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62-3682866
1. 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申请注销。并携带规定材料到枞阳县公共交通管理办公室办理资料录入、注销申请。
3.注销:通过审核审批后,由枞阳县公共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业务股负责登录安徽省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审批,实施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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