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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7430523970/202106-0000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0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8 16:30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李月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私挖滥采行为的建议”(16-6-5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现状

近年来随着县域内各项公路、地产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建筑用石料资源日渐短缺,以及小型不正规洗沙厂的层出不穷,造成私采乱挖、非法买卖土石料资源屡禁不断。因此建立健全有效治理和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刻不容缓,结合我县矿产资源开采现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和计划。

二、工作部署

为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8月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枞自然资规【2020】194号)。根据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打击行动,对存在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区域进行检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自2020年以来全县范围内通过巡查和举报途径立案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10宗,其中已结案2宗,已缴纳罚款70121.11元,8宗正在办理中,对遏制私挖滥采行为起到了一定震慑效果。

2021年4月15日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又召开了生态环境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基层所负责具体摸排工作,业务由相关股室负责指导,生产矿山和废弃矿山造成山体破坏的由生态修复股负责、违法矿山造成山体破坏的由执法大队负责、合法批准的重点工程临时用地造成山体破坏的由耕保股、森管股负责。由生态修复股负责制定统一表格,汇总摸排结果,分门别类形成意见后报县政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 充分发挥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络、主流报刊等媒体法治传播的积极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类法制宣传宣讲,对县内典型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公开通报,以案释法,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增强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增强违法案件举报渠道 乡村振兴,守护好山水是基础。建立健全违法案件举报渠道,增加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网络等路径,通过群众和政府联合监管,鼓励和激励群众对违法开采行为“零容忍”式举报和依法查处。增强群众守法、懂法,由点到面,全面覆盖县域违法开采动态监督。

(三)加强巡查力度  立足源头预防,加大对违法开采行为的巡查力度,采用日常巡查和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不间断地加强巡查,不给非法开采人员留任何可乘之机。执法巡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巡查小组组长对巡查工作负总责,巡查发现一般问题交由当地政府落实整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促和检查验收整改情况;巡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县政府处理。同时加强和充实基层所执法队伍和力量,增强基层所日常巡查出勤率,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四)建立联合执法新机制 结合当前联合执法作用发挥不够的实际,向政府部门申请联合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新机制,明确在矿产资源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使矿产执法力度更具合法性、强制性,形成执法合力,使执法工作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依法查处 对非法开采开矿产资源的,属于违法主体明确、违法事实清楚以及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严格处理落实到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在工作中充当“保护伞”、“打招呼”、“压案不查”、“通风报信”等违反党纪政纪的相关工作人员,一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感谢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对矿产资源违法开采行为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复类型:A

联 系 人:邹洋

联系电话:18956979556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