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金桂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保护国家山场资源禁止滥采滥挖的建议”(16-6-9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县位于庐枞火山盆地南部,是我省铁、铜、多金属矿产主要成矿远景区之一,矿床(点)分布集中,矿体成群、成带产出,成矿规律性强,埋藏浅,有利于开采。山场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是我县发展的一大优势。
近年来,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环节“行业清源”行动活动开展,一直以来我局把坚持把资源保护放在首位。加强社会宣传,严格落实动态巡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强化保护措施,力争使我县矿产资源得到应有的保护。一是对目前未设置石料矿山的乡镇及山体,全部纳入规划“禁采区”范围,实行严格保护。二是推进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从规范巡查重点及程序方面,从健全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制度发力,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开采矿产资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露天石料矿山开采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等;三是刹风治乱,巩固良好的矿业经济秩序,依法规范各类项目采挖砂石资源管理,相应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停止异地采挖砂石资源行为的紧急通知》,有效预防和整治非法开采和乱采滥挖等问题。
二、建议中关于滥采滥挖问题的情况调查。近年来,受国内外形势的影响及矿政管理政策的变化,规划落地存在诸多问题,如受省级勘查资金影响矿产资源重点勘查项目落实不到位;应蓝天保卫战行动要求,露天开采矿山整合停滞,绿色矿山建设力度不足;因环境保护要求,砂石土的开发开采导致刚性需求供应不足,在我县已经出现了“一车石子难求、价格暴涨”的局面,直接导致了混凝土企业经营成本大幅上升,许多工程进度受到影响,乱采滥挖现象有抬头趋势,尤其是我县G237、S232、S335以及农村扶贫畅通工程等众多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对土、石资源的需求量激增,在利益驱使下,乱采乱挖等矿产资源违法乱象丛生。今年以来,我局经调查核实后立案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8起。其中白柳3件,会宫2件,钱铺、雨坛和官埠桥各1件。
同时,砂石管理仍然单打独斗,尚未形成综合执法体系,偷采、乱采、外卖等现象比较突出。打击查处滥采滥挖行为仍然存在“三难”。一是发现难。违法地点隐蔽、有的夜间进行。二是取证难。行政执法讲求证据确凿,执法的前提是非法开采行为正在发生,但违法者往往游击盗采,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或者盗采人员已经撤离、非法开采行为已经停止,或者非法开采正在运输过程中,而此时自然资源部门已无权插手,导致非法开采行为取证困难。三是核实难。对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核实,需要违法开采量、品位、价格、违法所得证据等多种材料,涉嫌犯罪的,还需相关鉴定结论、鉴定意见等材料,导致非法开采行为核实难度加大。
三、建议落实情况
乡村振兴,守护好山水是基础。今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谈漓江流域综合治理时指出:最糟糕的就是采石。毁掉一座山就永远少了这样一座山。再滥采乱挖不仅要问责,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步打算:一是突出属地为主,强化公安保障,实行全过程监管,跨部门联合执法,提请县政府成立联合执法大队,形成合力,加大对违法案件打击力度,扩大执法影响力,有效提高违法行为制止率、处理到位率。二是坚持供需平衡,深入分析我县普通建筑石料的需求总量,优化矿业布局,合理配置矿石产量,以调节建筑石料的供应量,将解决需求问题作为推进矿业秩序的“钥匙”和“开关”,切实推进规划布局调整。三是坚持资源保护,严格执法监察,维护良好的矿业秩序。利用卫片成果、日常巡查、视频监控,逐步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全方位的立体监管格局,着力加强重点地区、关键部位的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违法行为。
感谢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对石料资源开发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复类型:A
联 系 人:盛长兵
联系电话:18956979509
2021年5月28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