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仕仪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东寺巷12棵法国梧桐砍伐的建议”(16-6-2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鉴定该批法梧和泡桐树树龄都在50年左右,不属古树名木(古树要求100年以上),不属于县林业局管理职能范围,县林业局也没有采伐审批权。
随后我们与县住建局城市园林管理部门沟通,对方答复:“根据《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树木,不论其权属,不得擅自移植、砍伐。确需砍伐的,应当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故确需移植、砍伐树木的,有关单位可以先行处置,但是应当及时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严重妨碍公用设施和人身、财产安全,且无移植价值的,以及其他确须及时砍伐更新的树木,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其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及时砍伐、更新。’规定,建议中涉及的12棵梧桐树不符合上述砍伐条件。下一步我们将协调有关部门在飞絮季节加大卫生清扫、洒水除尘等环境卫生作业的频次,加强居民出行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全力保障居民健康有序的生活环境。未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考周边城市绿化管理经验,对上述树木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置。”
感谢你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自然资源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办复类别:C
联系人:方大月
联系电话:13956525506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