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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2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27 08:32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汪正海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规划编制执行力度,统筹建设宜居乡村的建议”(14-1-162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结合省市有关政策,我局联合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了《枞阳县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在2021-2023年期间要完成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完善村庄分类和布局、制定村庄规划三年编制计划等等。

“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交通条件和地理位置优越的村庄;二是近期有发展需求的村庄;三是计划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村庄;四是计划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五是自然资源禀赋好、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庄;六是基层组织有力、群众基础好的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或其他村庄规划,明确管控规则,统筹谋划布局搬迁村民安置用地等。我们将加强与镇、村和村民代表的交流与衔接,加强对已批准规划的监督检查。

二、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公路发展的主攻方向。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聚焦脱贫攻坚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着力提高农村公路的服务能力、服务品质和服务效率,扎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交通支撑。

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四好农村路”工作成效和不足,围绕“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继续推进20户以上人口村民组通硬化路工作。推进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以及联网路建设,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交通等基础设施,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推进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实施,继续实施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的安全水平。

三、关于“统筹规范建设村民集聚点”问题,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举措之一,也是符合“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分类的一种形式。统筹规范建设村民集聚点首先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群众意愿,摸清搬迁群众底数;其次是要有针对性制定集聚点村庄规划方案;再次是要制定出台合理的宅基地置换或补偿措施做到规划先行,才能有序推进、从容建设。

目前,县域范围内“空心村”现象较为普遍,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助推乡村振兴,市委农办于2021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空心村”情况调查,我县调查统计基本情况为:涉及142个行政村149174户(535763人)。其中一户多宅的2573户,占地面积293631.72平方米;房屋闲置5477户,因户口迁出426宗,外出打工2793宗,一户多宅1448宗,其他810宗;自愿退出宅基地的512户,占地面积66253.37平方米,其中242户退出条件是补偿、270户退出条件为置换。加大“空心村”治理力度,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量,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势在必行。

下一步,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富有特色、行之有效的宅基地管理、土地集约化利用等运作机制,制定相关政策、评估标准、验收办法和补偿安置方式等,鼓励在条件相对成熟地区先行开展“空心村”治理、“集聚提升类”村庄建设试点,形成在县域内可复制推广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逐步建成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村庄宜居、乡风文明的新农村。

感谢你对我县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规划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复类别:C

联系人:姚新生

联系电话:1775626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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