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秋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做强我县利用矿山剥离物、机制砂废弃物、河湖塘库底泥为主的绿色建材产业”(14-1-1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矿山剥离物综合利用
为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减少矿山剥离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已设露天开采矿山剥离物中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偿处置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3号)的相关规定:一是对新设露天开采矿山采矿权的,将露天剥离范围内可利用的砂石土矿产资源全部纳入储量核实、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以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一并组织出让。二是对县级出让登记的已设露天开采矿山涉及的剥离物处置,我局比照协议出让方式,按照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和市场基准价就高原则,与采矿权人签订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协议,由采矿权人对矿山剥离物中的砂石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鼓励矿山企业增设配套机制砂项目,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
二、机制砂废弃物、河湖塘库底泥
对机制砂废弃物和河湖塘库底泥,一是鼓励相关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动污泥及固废的统一回收、存储、调度、利用,提高污泥及固废的资源化效率,实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禁企业简化处理,随意堆放、填埋污泥及固废。加大对其使用和处理密切监控和管理。三是建议水利部门,探索企业参与河湖治理、塘库清淤工程一体化路径,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同时,严格保护生态环境。
感谢你对枞阳县建材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自然资源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复类别:A
联系人:黄同中
联系电话:18900568556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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