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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597L/202211-00011 组配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枞阳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号: 枞发改投资﹝2022﹞234号
发布日期: 2022-11-0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33007
关于枞阳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1-09 11:27 来源:县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枞阳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我委组织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205-340722-04-01-762132)初步设计。

二、本项目位于枞阳县枞阳镇双龙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日处理污水2.5万吨、出水为一级A标准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县经开区连城湖泵站异地迁建配套进出水管网630米,泵站迁建0.8万吨/日;扩建水厂进水管道374米,尾水排放管道335米;望龙湖污水提升泵站1.26万吨/日、东湖路污水提升泵站的自控升级、设备更换等。

四、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节能、结构、电气、仪表自控、给排水等设计方案。

五、核定本项目总概算21620.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514.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33.69万元,基本预备费1007.4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79.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5.6万元。

六、注意事项:

(一)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控制工程投资,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附件:《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