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枞阳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我委组织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205-340722-04-01-762132)初步设计。
二、本项目位于枞阳县枞阳镇双龙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日处理污水2.5万吨、出水为一级A标准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县经开区连城湖泵站异地迁建配套进出水管网630米,泵站迁建0.8万吨/日;扩建水厂进水管道374米,尾水排放管道335米;望龙湖污水提升泵站1.26万吨/日、东湖路污水提升泵站的自控升级、设备更换等。
四、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节能、结构、电气、仪表自控、给排水等设计方案。
五、核定本项目总概算21620.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514.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33.69万元,基本预备费1007.4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79.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5.6万元。
六、注意事项:
(一)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控制工程投资,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附件:《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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