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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粮食储备】县发改委粮储股负责人回应《枞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规定》热点问题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33007
【粮食储备】县发改委粮储股负责人回应《枞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规定》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2-04-24 15:45 来源:县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1

问:为什么要修订《枞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规定》

 

答: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的需要进一步保障政府储备安全,提升储备调控效能必然要求,有利于推动我县建设起更加完善、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储备粮管理机制

2

问:《枞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规定》制定的依据

 

答:主要参照《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2号)、《安徽省政府储备粮食轮换管理办法》(皖粮粮联规〔2021〕3号)、《安徽省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规定》(皖粮仓〔2021〕72号)。

3

问:修改或增加了哪些内容

 

答:增加了储备粮均衡轮换及违反本规定具体行为类型,完善了储备粮轮换时间及轮换架空期规定,细化了储备粮质量管理。



责任单位(起草单位)

枞阳县发改委

政策咨询股室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联系电话

0562-5730926

简答日期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