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必要时由县长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市指 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和应急处置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县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县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向县委、县政府及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根据县指挥部授权,组织信息发布、接受媒体采访。
(三)成员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及信息发布;组 织开展较大以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开展又生监督学调查,依法采取必要的应 急处置措施;负责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协调、监督、指导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置;负责对食品相关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
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实施监察。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市指挥部授权发布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引导媒体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客观公正报道;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县委统战部:负责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对涉及宗教场所和清真食品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置。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发生的粮食安全事的应急处置和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置,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粮食进行检验确认;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置确认的受污染粮食。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及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导学校及幼儿园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时协调、保障食盐的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对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有效维护救治秩序、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对发布食品安全事故虚假信息、造谣滋事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调查处理。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因食品安全事故影响基本生活群众的救助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民事纠纷受害人的法律援助,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和监管0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负责经济林产品、森林食品种植环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环节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置,并依法釆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产品的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 估结论。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置工作,开展污染处置;依法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 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教育,协助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提供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道路、水路交通运力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置,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组衆开展食用农产品相关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
县商务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生活必需品的调配供应;协助流通环节、餐饮服务及进出口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及旅游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相关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査和现场卫生处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负责督促指导医疗机构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
各成员单位在县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可视情增加成员单位。
(四) 工作组
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县指挥部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分组及职责见附件2)。
(五) 专家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县指挥部专家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检测、分析评估、趋势研判,为应急响应的 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对事发地不能定性 或定性存在的争议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定性。
(六)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市场监管、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其他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在县指挥部组 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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