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钱铺镇>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就业创业> 就业信息服务>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索引号: 11340722003126661U/202211-00095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机构: 枞阳县钱铺镇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贴息服务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097226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贴息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15 15:40 来源: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
文件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 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皖财金〔2020506

二、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凡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在创业所在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两份;

2、《营业执照》、《贷款人和担保人的身份证》、《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承诺书》、《担保人收入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贷款额度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中央政策规定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的基础上,提高到50万元。贷款利率按现行规定执行,新发放贷款提高额度都分所需贴息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55分担。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在就业培训股领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填写后由所在乡镇人社所签署意见并盖章。申请人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两份,《营业执照》、《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承诺书》、《担保人收入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就业培训股审核。如用房屋不动产权证做担保抵押贷款,请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培训股对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县就业局签署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核,由承办银行办理并发放资金,财政局贴息。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62-3253024   监督电话:0562-321166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枞阳县人社局六楼就业局就业培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