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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661U/202211-00099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机构: 枞阳县钱铺镇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097226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2022-11-15 15:50 来源: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开展枞阳县2021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规模,根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和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1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本县已实现灵活就业且个人接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并承担全部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

202011日至1231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补贴期限延长1年。

二、补贴办法和补贴期限:

1、补贴办法: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2、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三、补贴标准和申报时间:

1、补贴标准: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350元(享受低保的就业困难人员每人每月450元),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00元。

2、申报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可于20211231日前到户籍所在乡镇人社所提出书面申请。

四、办理程序

社会保险补贴利用安徽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按照受理申请、审核认定和审批结算程序办理。

1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乡镇人社所申请填写《枞阳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扣缴社会保险费的银行卡复印件(需本人签字)。享受低保人员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乡镇人社所当场初核后按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网上申报步骤》将申请信息录入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

乡镇人社所建立申报人员花名册,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至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

2、审核认定。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对乡镇人社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身份、缴费情况、就业困难对象类别、首次享受时间、累计已享受月份、本年度享受月份,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对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材料全部退回乡镇人社所,审核结束后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3、审批结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系统核定情况进行审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打卡发放。

五、其他

1、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已由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或与用人单位存在社会保险关系或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

(2)申请人20201231日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60周岁、女50周岁)。

2、申请人身份证年龄与其档案记载年龄不一致的,以其档案记载年龄为准。

3、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申报,未能按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申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项补贴,必须一次性同时申报办理(不单独受理医疗保险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从就业困难对象认定的当月及就业登记的当月开始享受,享受低保待遇的按本人当年享受实际月份进行核定。对不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应及时变更其就业困难人员类型。

本《通知》自202111日起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新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枞阳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