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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597L/202210-00018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文号: 皖发改价费函〔2022〕348号
发布日期: 2022-10-0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33007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10-08 10:44 来源:省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申请重新核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国家统一高考收费事项的函》(皖教秘财〔2022174号)收悉。为保障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实施,保持相关考试收费标准的稳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收费标准暂不作调整,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执行,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目10.45元,补考费为每生每科目10.50元。

二、并入高考的普通高中选择性考试收费标准,因涉及现行高考收费政策调整,待相关考试成本调查后,按规定另行核定。

三、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自觉接收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按规定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报送年度收费情况。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20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