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厅〔2022〕10号)精神,大力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乡村旅游综合带动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乡村特色资源优势,以满足游客消费需求和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加强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资源,创新发展模式,按照发展集聚化、供给品质化、效益最大化要求,联动推进主题村打造、美食村创建、风景道建设、后备箱富民、精品民宿培育、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双微提升七大行动,着力把乡村旅游规模做大、产品做精、环境做美、品牌做响、产业做强,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绘就现代化幸福铜陵的美丽乡村旅游新画卷。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打造5个省级精品主题村、5个省级特色美食村、5条旅游风景道、5家“后备箱”工程基地,培育50家精品民宿,培养50名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人才,打造500个乡村旅游“双微”提升点,力争全市乡村旅游接待量达1250万人次、年均增长15%以上,乡村旅游综合收入突破1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就业3万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主题村”打造行动。依据资源禀赋、文化遗存、基础设施等条件,以特色农林业和景区景点带动为主体,挖掘古村、古迹、古建及红色等资源的文化沉淀和情感记忆,打造“画家村”“摄影村”“康养村”“文创村”“非遗村”等主题品牌村。每年选取2-3个具有鲜明特色的自然村,按照“一村一品、一品一韵”的原则,突出旅游功能,做实内容、做优业态、做长链条,推动建设枞阳县白梅乡岩前村、义安区天门镇金塔村、钟鸣镇龙潭肖村、郊区铜山镇南泉村等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村。支持枞阳县浮山镇浮渡村、义安区西联乡犁桥村、铜官区西湖镇农业村、郊区周潭镇大山村等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做好精品文章。到2024年,全市打造5个省级精品主题村。(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
(二)大力实施“美食村”创建行动。加大乡村美食挖掘和推广力度,传承美食故事,形成一批富有“本味铜陵”的特色菜肴。围绕美味、美景、美境、美感,打造“特色美食村”,以餐带游、餐带住、餐带购、餐带娱。在餐饮上挖掘地方特色美食文化,以绿色健康为目标,提升农家菜肴品质和特色。在景观上体现乡村风貌特色,以融入体验为目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在住宿上规范提升软硬件水平,以舒适清静为目标,打造休闲度假环境。在购物上传承创新旅游商品,以物美称心为目标,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在娱乐上打造乡情浓郁的娱乐文化项目,以轻松快乐为目标,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品味。推出一批“铜陵最值得”的名菜名点、一批“铜陵最值得”的特色美食名店、一批“铜陵最值得”的美食精品线路。到 2024 年,全市创建5个省级特色美食村。(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
(三)大力实施“风景道”建设行动。编制《铜陵市旅游廊道体系规划》,推动实施“交通+旅游+驿站”最美风景道建设,打造铜陵“流动风景线”和“旅游富民线”,有序引导沿线旅游产品业态创新与规模发展。依托国省干线公路和县际连接线,有机串联各类旅游节点,策划旅游风景道体系,改造提升道路景观风貌,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推动建设枞阳县、义安区的滨江、山地、环湖、引江济淮等旅游风景道建设,加强沿线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和旅游驿站、观景平台、旅游厕所、停车场、标识系统等布局,形成点线面相结合、适应多样化需求的生态旅游发展格局。到2024年,基本建成5条乡村旅游风景道,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区至少有1条以上旅游风景道。(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四)大力实施“后备箱”富民行动。培育地域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农村产品,加强创新设计、策划包装,推进“农产品”变“旅游商品”。培育知名旅游商品企业和品牌,提升乡村旅游商品的档次和规模,提高商品消费在乡村旅游消费中的比重。依托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销售,鼓励农民就地就近销售农副土特产品、手工艺品和特色旅游纪念品,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增收。与同程旅行等线上旅行商合作,建设铜陵旗舰店,开展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支持重点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宾馆饭店、大型超市等设立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带动当地农副土特产品等线上销售。拓展乡村物流布点,为游客购物提供便利的邮寄、快递服务。到 2024年,各县区培育2-5个知名旅游商品企业和品牌,全市打造5家省级“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基地”。(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大力实施精品民宿培育行动。统筹村庄规划发展布局,利用优美的自然环境、良好的旅游业态,有序盘活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民宿产业。充分利用大通古镇、龙潭肖村、南泉村等优质古民居资源,在保持原有建筑风貌的基础上,设计不同风格、主题鲜明的乡村民宿,营造体验式乡村旅游环境。以标准为引领,提升坡上村79、永泉松云山居、犁桥村、农林村等一批精品民宿品牌,推进犁桥水镇乡村民宿集聚区建设。探索推进民宿“合作社”、民宿旅游服务公司等经营模式,形成高中低兼具、更具规模和竞争力的民宿产业发展态势。到 2024 年,全市重点培育2个精品民宿集群,精品民宿达50家。(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大力实施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行动。统筹各级文化和旅游、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领域培训项目和资源,建立市、县两级乡村旅游人才培训体系,广泛开展乡村旅游专题培训、技能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送教上门等形式,组织开展岗位培训、练兵和技能大赛,培养乡村旅游村庄、景区、民宿、餐饮等经营管理人才。鼓励高等院校和培训基地开展乡村旅游培训项目。加强乡村旅游领域招才引智,积极推进新农人返乡计划,引导文化艺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能人投身乡村旅游发展,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为全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到 2024年,培养50名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人才。(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七)大力实施“双微”改造提升行动。按照景观更精美、设施更精良、服务更精心、体验更精致、运营更精细的总体要求,开展“微创意、微改造”,促进“精提升”,助力乡村旅游品质提升。聚焦村落、田园、道路、建筑、植物、设施、夜景以及整体风貌等八大重点,通过文化传承、艺术融合、创意赋能,因地制宜、见缝插针,做好绣花功夫,提升乡村门户、重要节点和主客共享空间等主题形象。结合创建乡村旅游重点镇村、打造主题村、申报精品民宿等旅游品牌同步实施开展。拓展犁桥村成功经验,各县区围绕旅游风景道沿线选定1-2个村进行率先布点实施,引导和鼓励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等市场主体开展“双微”提升。到2024年,全市完成500个乡村旅游点“双微”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部门间联动,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协同发力,共同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各县(区)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本区域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旅游重点县(区)、乡(镇)要建立乡村旅游投资建设主体和管理运营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建设、管理、运营健康可持续。(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整合专项资金、涉农资金等各类资金,加大对乡村旅游相关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级旅游发展资金,提高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比重。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乡村旅游特点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为乡村旅游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支持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保障乡村旅游项目用地,支持利用民宅、存量房产发展民宿及乡村旅游。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投入。(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区人民政府)
(三)创新管理方式。各县区、各部门要优先将具有发展乡村旅游资源条件的镇村列入行动计划,加强餐饮、住宿、卫生、购物等环节指导监管。探索乡村旅游“公司+合作社+农户”运营模式,引导鼓励各类资本投入到乡村旅游发展中,推动规范化、公司化、市场化运作。加大乡村旅游推广促销,策划举办乡村旅游节、展览展会等品牌活动,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
(四)强化目标管理。将乡村旅游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建立统计监测、数据共享、工作调度机制,把乡村旅游接待人次、收入、贡献等主要指标纳入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1.乡村旅游分年度发展目标任务(2022—2024 年)
2.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分县区发展目标任务
乡村旅游分年度发展目标任务(2022—2024年)
指 标
|
2021年基础指标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乡村旅游人次(万)
|
810
|
950
|
1100
|
1250
|
乡村旅游总收入(亿元)
|
58
|
71
|
85
|
100
|
省级精品主题村(个)
|
/
|
2
|
3
|
持续提升
|
省级特色美食村(个)
|
/
|
2
|
3
|
持续提升
|
风景道(条)
|
/
|
2
|
3
|
持续提升
|
省级“后备箱”工程基地(家)
|
/
|
2
|
3
|
持续提升
|
精品民宿(家)
|
/
|
20
|
30
|
持续提升
|
经营管理人才(名)
|
/
|
20
|
30
|
持续提升
|
“双微”提升点(个)
|
/
|
200
|
300
|
持续提升
|
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分县区发展目标任务
县 区
|
精品
主题村(个)
|
特色
美食村(个)
|
风景道(条)
|
“后备箱”工程基地(家)
|
精品民宿(家)
|
经营管理人才(名)
|
“双微”提升点(个)
|
枞阳县
|
1
|
1
|
2
|
2
|
20
|
20
|
200
|
义安区
|
2
|
2
|
1
|
1
|
20
|
20
|
150
|
2
|
铜官区
|
1
|
1
|
1
|
5
|
5
|
30
|
郊 区
|
1
|
1
|
1
|
5
|
5
|
120
|
全 市
|
5
|
5
|
5
|
5
|
50
|
50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