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责任意识,要及时根据人员调整,做好新晋人员的培训工作,保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质量把关,提高信息质量。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聚焦民政重点工作,尤其是涉及群众事项,要及时公开申请流程、监督方式等,提高民政政策知晓率,让群众看得明白、看得懂。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管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落实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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