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枞医保委〔2022〕2号)文件精神,做好2023年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我镇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每人350元/人;
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标准80元/人;
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个人缴费标准175元/人;
低保对象个人缴费标准50元/人。
二、关于缴费时段和待遇等待期
2023年居民医保费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缴纳保费确有困难的可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三、缴费方式
实行线上缴费与线下缴费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缴费。通过线上缴费渠道进行参保缴费,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方式缴纳。期间如征缴渠道调整,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线下缴费。各村(居)代收保费时,原则上提倡线上缴费。对线上缴费确有困难的,应提供现金收取、找零服务,不得拒收现金。也可征得缴费人同意后,代其办理线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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