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二、事项简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三、办理材料:1、《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纸质(原件1份);2、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信息变更证明或材料纸质(原件1份)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申请人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承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二)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变更或不予以变更的决定;
(三)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九、现场办理机构及地点:枞阳县政务中心2号办事大厅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窗口
十、业务咨询查询电话:0562-3256601
十一、监督电话:0562-321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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